女攻短篇_随便(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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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上) (第2/5页)

便没说什么时候回,但惜字如金的男人说话习惯已经让她摸索出了规律。按他这个说法,估计明天晚上都不一定能回得来。

    不错,等他回来了,估计她背着他去步行街的事,他也早该忘了。这一回也算是蒙混过关。

    利利落落的。随便就这一点好。

    随便。林秀一直这么称呼男人。

    不是她故意给他取外号来着。

    其实上小学后她就知道他真名了。因为偷看过班主任的名册,自己母亲那一栏为空,父亲那一栏写着“许海”,大概就是男人自己登记上去的。林秀心说有什么必要遮遮掩掩,到头来还不是让她看着了?

    后来她还专门问他去了,说你是叫许海对吗?

    然而男人的反应有些僵,微微蹙眉看得她心里有些乱。

    最后只是责了一句,“小孩子家,别没规矩。”声音冷冷清清毫无波澜。

    合着直呼大名是没规矩,叫外号就是有规矩。这家伙就这么古怪。林秀习惯了。

    往前数十二年,她还只有五岁,那时候才刚刚被他捡回家去,搂紧怀里破旧的洋娃娃抬起头来问他,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好呢?

    因为男人似乎并不愿意被她叫“爸爸”,一听就皱眉。“哥哥”也不太行。

    男人刚把烟叼嘴里,打火机也掏出来了,“啪”的一声窜出来的火星子刚对准烟屁股,一撇眼睛就扫过蜷在墙角里的她。“啧。”男人垂眸,又把打火机并着烟一起收了。

    他说,“随便。”

    “随便?”

    “嗯,随便。”

    这不乐意那不乐意,到头来还回个“随便”。后来林秀就自作主张拿这个当他名字了。

    那时候男人在她眼里尚且铁塔一般高大,三秒钟的对视就令她仰头仰到脖子酸疼。不像现在,她穿上十厘米的鞋跟就能比他还高小半头了。

    虽然他也不会让她穿。

    不管林秀承不承认,随便都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反正怎么也算唯一的监护人。

    只是她不会和任何人提起他,而是用编造出来的“美满家庭”来搪塞外人的口舌。这是随便的意思,虽然他从来不告诉她为什么。随便不爱说话,一闲下来也更爱发呆,她也懒得刨根问底自讨没趣,虽然心里还是挺奇怪的——当武替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不过她的确想过,等哪天赚到足够多的钱了,就劝他辞了剧组的活儿回家好好养着,劝不动她就帮他辞。他比林秀刚认识他的时候还要瘦了,铁定是天天跑剧组饭都没好好吃。就这样再保持个几年,钢锻的身板都铁定垮。

    十一点半,林秀收拾好书包,依照随便多年来的嘱托,摊开被子、准时上床。

    虽然对男人有诸多不满,可习惯使然,林秀终归不愿让随便失望——也没必要,毕竟早睡能防头秃。

    临睡前到底是心里犯别扭,躺在黑暗中打字,“要我和你说多少次,我十七岁了,能照顾好自己,别老拿我当三岁小孩儿”。发出去就把手机关了扔一边,然而想到随便告诉过她手机有辐射,心中不甘,纠结了两三秒终究是下床,把手机丢在客厅里。

    估计明天早上就能看到他的回信了。他虽然工作忙得脚不沾地,回信息却永远都那么及时。

    真希望他能少管一点我那些破事,这样他就完美了。

    林秀怀抱一小截被子,许着愿入了眠。

    【三】

    随便虽然管得宽,但还好他的手往往伸不了那么长。碍于工作,他很少在家,从她上初中开始就是这样。

    最初那几年他倒是天天从工作之余匀出大半时间来照顾她,接送上下学、洗衣做饭什么的。毕竟她年纪尚小、垫脚尖都够不到煤气灶,而他一条手臂就能抱她凌空飞起。

    男人的双手,乍看之下有着漂亮且精致的轮廓、仿佛十指从不沾阳春水,细看则是大相径庭,小巧的掌心布满老茧、坑坑洼洼,手背上交织着大大小小的疤痕,像是属于经年劳作的人——虽说只是“像”。

    在手掌的映衬下他手指显得很长,却时而灵巧时而笨拙,隔三差五让刀切着了或者让锅盖烫着了,皱着眉头轻轻倒抽一口气把发红的手指抵在围裙上。半大不大的林秀缩在厨房门口偷偷看他,心里还替他捏着把汗就见他朝自己扭过头来。

    “去洗手,待会儿开饭。”语气淡淡的,一点不疼的样子。

    当然他也不至于一辈子开不了窍。林秀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一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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