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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二、嬉戏之时(中) (第8/9页)
前我是人人敬仰的贵族小姐,占地千亩的豪华庄园主人的掌上明珠,不仅能歌善舞聪颖过人,更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胚子。” “阿诗雅……”夜殿眯起眼眸。 “但是呢……”白兰地轻轻抚摸夜殿超养眼的胸膛,“你仅仅在庄园里借宿一夜,享用了我美丽的小姑姑,而疼爱我的父亲母亲就被视为万恶罪人,绑在十字架上烈火焚烧而死。千亩庄园被圣教掠夺,连十二岁的我也成为遭吸血鬼玷污的女孩儿而被赶出国度。” “你……?!” “三年后我们又相遇了。”白兰地打断了夜殿的话,“你阻止我杀人,用一百枚金币从我的杀人鬼师傅手里买下了我。我善良过头的吸血鬼先生,你可知道,我拿起凶器是为了刺穿你的心脏!” 嬉戏之时(19) 白兰地说着,低头吻了夜殿的左胸,留下一枚嫣红的吻痕,“两个星期的结伴旅途中,我尝试将你灌醉,尝试对你下毒,尝试当卖父亲的遗物雇人杀你,但全失败了,你甚至一点也没怀疑过我。也难怪,十五岁的我在你眼里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可我时时刻刻都在想,如何才能让你生不如死。一天,我突然想到,即使身败名裂,我也是个女人,还是个姿色不凡的处子,就让你爱上我吧,据说吸血鬼的爱用灵魂交换,这样才能好好折磨你!我以身报恩,你又拒绝,说我太小了,过两年再要我。可知道,那时我流的并非伤心泪,而是恨你入骨的泪水,我仅存的骄傲被你践踏了……” 二十年前的记忆在白兰地的倾诉中一点点明晰起来,夜殿这才想起来,怪不得阻止那个小女孩杀人时总觉得她眼熟,原来曾在她家留宿,只不过当时完全没把注意力放在这个没胸没屁股的小萝莉身上。 “两个星期后,你将我寄托给一名家境富裕又膝下无子的中年商人做养女,亲吻了我的额头就消失了。你可曾想过?让十五岁的我与五十五的中年男人同居,会有什么下场?!!”伴随白兰地拔高的嗓音,指甲刺入夜殿的肩膀,夜殿疼得左上臂肌肉一痉挛。 “……幸好,我学过如何杀人。当天深夜拿了些钱我就走了,其后没多久,钱用完了,不知是运气太差还是美丽带来的祸,我没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超过一周,手上的人命却越来越多。我被圣教通缉了,真不赖,能享受到和你同样的待遇。我没有工作的机会,不能出现在白天的街道,更没法去店里购买衣食药品。我只能混迹于黑街黑店,做偷鸡摸狗之事以此生存。那两年里,即使穷死饿死我都死死守住了贞操。最后,终于沦落至风花雪月之地成为卖弄风骚的歌舞伎。我发了疯的练习歌舞、学习用语言和肢体侍奉男人,让自己成名,让自己成为最着名的歌舞伎,然后拼命的拼命的拼命的守住那层该死的膜!” “我有预感,你会来的。”白兰地笑得飘忽,“亲爱的,还记得你用多少紫金币买下了我的‘开苞夜’吗?天价的五百枚紫金币,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换成金币就是五十万哪!我想,你一定是爱上我了才会一掷千金。但是,我又错了……第二天早上醒来你又不见了,只有一杯热牛奶在床头柜。”白兰地的眼泪掉下来,声音发颤,“有几个男人会在妓女初夜后的早晨给她准备热饮?我想,幸好昨夜的迷失没让我有机会用藏在床下的毒针刺伤你。” 即使脸皮厚如夜殿,听到这里也有些承受不住了。热牛奶是他年轻时候的一个习惯,确切来说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邂逅小安娜。具体是这样操作的:亲热的第二日早晨,如果对身边的女人感觉不好或者一般般,那就替她准备一杯热牛奶补补身子随后甩手走人;如果感觉良好或者很合口味,那早晨醒来后的时间就不要浪费了再来一场激情澎湃的。显然,当初的白兰地属于不合夜殿口味的一类,但却被这遭误解的“贴心”行为所感动,爱与恨的变化仅在一瞬间。 “七年后我终于得知了你的烂习惯!!!”眼前寒光一闪,白兰地从床下摸出一把刀锋诡异发蓝的匕首,看来是准备派对的时候费心藏起的。“你喝的酒里我已下了圣教对吸血鬼的秘药,我刺入的指甲里也藏有秘银粉末,这把刀上的毒是东大陆传入的配方,定会让你痛不欲生,这是你毁了我一生的罪!” “怪不得身体感觉很奇怪……”夜殿轻声念叨了一句,轻松架住白兰地刺向心脏的匕首,“好了,你的事情我清楚了,好心办坏事的确对不住你,但我也不是故意的。唉……阿诗雅,别哭了,大半夜的妆化了即使是吸血鬼也会被吓到的。好了好了,边上有纸巾先擦擦。” “混蛋!我杀了你!我要替父母报仇!” “够了!”本就心烦意乱又因为找儿子两天没合眼,好脾气的夜殿出声呵斥,“圣教对吸血鬼的秘药、秘银粉末、抹毒的刀子,要是你有一丝差错伤到深空怎么办?!” “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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