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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光(剧情,掌掴,冷水冲穴,第一个吻,求饶,囚禁前夕) (第3/4页)
逃跑的。” 自从他想好要杀曹连之后,他就没有想过脱身。 “我想和我爸说话。 爸,我是华子,你五年前被人骗了卖到了黑矿失踪的儿子,我猜你大概都不记得我了,毕竟现在有新的老婆和新的儿子了,这么多年,你睡的踏实吗?” 林父在外面脸上红白交加,他想通过传讯设备跟林弘华说点什么,但副队没有答应。 “你十年前让我孝顺你,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说我们爷俩好好过。 我杀了曹连,现在够不够孝顺?”林弘华哈哈大笑起来。 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通讯那头的是连环杀手,更是一个疯子。 “十年前你说我娘跑了,爸,我娘真的跑了吗?”林弘华的声音突然变轻了,林父和刚刚苏醒的林霞脸色全都白了,林父顾不上警察的阻拦,扑上去抢到了通讯器,“你娘本来就是跑了!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你现在都干了什么!” 听到父亲的声音,林弘华就明白了,他笑了,“你果然知道啊……你把我娘打死了,然后我姑姑和表弟,把她扔到了井里,对不对?” 所有人都被这件陈年往事震惊了,副队神色肃穆,吩咐人去林家查看,林霞的腿都软了,“他胡说……他胡说……” “你们后来喝过那井里的水吗?想必是没有的,但是你找的那个女人和你的小儿子喝过吗?喝过这口装着她前车之鉴的女人尸骨的水吗?你们就不怕我娘的冤魂从井里爬出来找你们,不怕做噩梦吗?” 林弘华字字泣血,这也是折磨了他十年的噩梦,是他哪怕身处异国他乡,也会夜夜梦到的落水的噗通声。 魏岚护着安骄,安骄在她身后抱着她的腰,小声的说:“岚岚,他真是可怜。” 怀着这样刻骨的恨意,居然不直接对林青下手,而是选择冠冕堂皇的在这里谴责他们,真是可怜。 这样发泄有什么可解气的呢,应该像曹连这样,开膛破肚,让他在痛苦中死去才最让人舒适。 安骄看着自己指缝里的血,恍惚觉得这里的血迹中还夹杂着破碎的眼镜碎片,划破了他的手指,让他和那个人同源的血液彼此交融。 林弘华端起了那碗糖水鸡蛋,就是因为这碗糖水,只是因为一碗糖水。他哭着喝了。 这是从老乡家借的炉灶和碗,农村人最常用的青花瓷纹的大海碗,还破了口,林弘华抚摸着这只碗,喃喃念着:“娘……” 魏岚来不及掏枪,林弘华用攥着手里的手术刀割了自己的喉。 安骄第一个冲上去,按压住他的伤口,但血还是源源不断的涌出来,林弘华嘴里都是血沫,却笑得很畅快。 他是以屠夫的身份死去的,就像安骄说的那样,也许普通人会怕他、骂他,但网站上的同类会把他当做英雄,杀过的人是他的丰功伟绩,是他独树一帜的勋章,他沉默的、没人在乎的人生,有一个光辉灿烂万众瞩目的落幕。 他看着安骄面无表情的脸,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屠夫,可以轻松把人解剖做成艺术品,也可以三言两语挑拨的他认下自己没犯过的罪,哪怕现在他难得聪明了一回,却还是心甘情愿。 小女警,你可要小心啊……这个人,很危险的。 指缝和衣襟被新的血液覆盖,安骄眼睫低垂,宣告了林弘华的死讯。 副队带着人冲了进来,被晾在一旁的曹连早就没气了,进来的警察无一不受冲击,不少人都干呕起来。 安骄救人的姿势很标准,医护人员随后就赶到接手了他的工作。现场忙忙碌碌的人来人往,他就那么手滴着血站在一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是第一次,他对尸体动过手,却在警察到来之后仍停留在现场。他曾经幻想过杀完人之后到现场回味自己的杀人现场,一定很刺激,但他谨慎的一直没有这样做。 可现在,其实也没有很特别。甚至……很无聊。安骄莫名其妙的有了一点空虚感,他的使命在于刀划过人的皮肤的那一刻,现在还站在应由警察处理的现场,只觉得自己很多余。 魏岚结束了和副队的谈话,转身就看到安骄孤零零的站在那里,茫然的像一只迷了路的小动物。更正,一只浑身血淋淋的小动物。 “接下来我们算算总账吧。”安骄的两只手上都是血,魏岚伸手嵌住了他的下巴,瞧见他的耳垂上有一滴溅上去的血滴,另一只手重重的揉搓上去,直到把那只耳朵揉得通红无比。 “私自行动,挂我电话,还有,”魏岚冷笑了一下,“别以为你借着救人就能掩盖自己身上的血迹。”周围的同事投来打探的目光,魏岚跟副队打了个报告,就拎着安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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