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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漂亮新女房客 (第6/11页)
征兆,可是大伙全不相信,我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在我回小窝模拟犯案现场当天,本该在午后宁静万分的小窝挤满了人,有房东太太、以前的楼友小柱子、小白与文文,他们脸上全挂着惊讶、鄙夷与厌恶的神色,我听见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声:“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好一个衣冠禽兽,差一点错看他了!”、“现在的大学生水准真差,连强奸杀人也干的出来!”、“呸!社会败类!” 好几口浓痰啐向我的身上。 在员警胁迫挟持下我模拟强奸明莉的片段,而关于杀人毁容的情节因为自己实在没做过,只能忍受员警的拉扯与咒骂抵死不从。 就在我和员警拉扯申辩之际,隔着人群我看见一张娇艳如花的熟悉面孔正得意的望向我,尽管走道上光线不算太亮,可是她的两颗虎牙依然亮如白玉。 “啊!警察大人……你们看……你们看……林明莉不是好端端站在那里吗?我就说我没杀她嘛……”我高喊着,手指往走道远端比去。 员警扭过头,一片如泄似的发丝刚好隐没在走道转角,我张大了嘴巴,拚命摆动手臂要员警追去,只不过员警全围绕着我,神色严峻,全以为我在撒谎。 他们没瞧见发亮的小虎牙! 最后我被依强奸杀人罪判了十年徒刑,尽管一再上诉,但房东与7-11店员的人证以及死者私处采集到的精液都让上诉得到驳回的命运。 监狱的日子很苦,尤其强奸犯的日子更苦,我不一一诉说我的苦处,因为那纯粹是我自找的。只不过每当我在监牢里对着那张躺有白色比基尼漂亮女人的相片打手枪时,我就感到无比后悔,不但后悔我强奸了她,更后悔我没有真的杀了她。 我不知道林明莉到底死了没?也不知道那天走道上的冷笑女人究竟是人?是鬼?但有一件事我无比确信,那就是我并未杀人! 不管是否罪有应得,但自己的的确确踏错一步,让色欲蒙蔽了理智,将短暂的快乐筑构在他人一生痛苦之上。 如今我披露我的悲惨遭遇,只为了奉劝普天下的色中同道,千万不要强奸漂亮女人,真要强奸上了,也绝对不可以把精液射进女人体内,那将会让你无所遁形。 而且,当女人要你后悔的时候,你就一定得后悔,当时也许来不及后悔,但总有一天你还是会后悔,像我现在就后悔万分。 女人是可怕的,越美丽,越是可怕! 拜天所赐,大学时期我虽然是个穷学生,却住在全台北市最高级的别墅区。那五层楼的老旧房舍仅只是普普通通租赁给学生居住的鸟笼格局,但坐拥满山樱红与镇日的徐徐山风,实在让我爱极了这陪伴我四年的温馨小窝。 因为怕弄丢,当时我额外复制了一份钥匙,一大一小,大枝是楼下铁门的,小枝是房间门的,我将它们跟我的汽车钥匙串在一块,随身携带,一直到大学毕业后都带在身上,并没有还给房东。转眼间毕业已经一个多月,我一如许多社会新鲜人一般,把原本的木村拓哉长发剪成西装头,把T恤牛仔裤换成衬衫、西裤,胡渣净了,颓痞气息也没了,每天东奔西跑尽忙些求职面试与毛遂自荐的无聊玩意。 可是忙了大半个月,工作依旧没有着落,难道是我眼高手低,还是大环境的不景气一至于斯,每天在车阵与人堆中穿梭,我开始怀念起大学时代那小窝所带给我的悠闲、顺遂与种种好运道。 我一直有回小窝造访的冲动,尤其是每次面试落空钻入老旧二手汽车时,那扑面而来的炙热暑气总让我不禁回想起无数个夏日我打着赤膊躺在小窝,慵懒地吹着凉爽山风的美好辰光。 渐渐的我以为我的好运道是遗落在小窝中忘了带出来。 然后有一次我在面试过后同样得到“静候通知”的结果,我沮丧的开车经过士林,不知不觉回到小窝楼下,我以为应该进去找找遗落的运气,于是拿出钥匙试试,没想到熟悉的门锁一如往常应声而开,我蹑手蹑脚走回小窝,很幸运的,房间依旧保持我搬离时的状态,床上发黄的薄被完好不动的卷成麻花,地板上两团烟蒂也没有清理干净。 我很庆幸房东还未及时把房间出租,于是在走廊觅了支扫把将地板的粉尘清理干净,也找了块毛巾将弹簧床垫抹拭一遍。最后我到附近的7-11买了份报纸和两罐台湾啤酒。那个下午我就在小窝里洗澡、看报纸、喝啤酒,还吹了一个多小时的凉爽山风。 人跟环境一定具有某种奇妙的相生相克,像是一只开屏的孔雀,把它丢在动物园总是病恹恹的要死不活,真放回山林中,却又精神抖擞的五色斑斓。也像一只乌龟,总往理想的气场游走,气场稍差它连头也舍不得伸出。 而小窝便是我的福天福地。 那天我看着报纸的求职栏打了两通电话,第二通是一家大型租赁公司应征业务员,当我清楚说出我是社会新鲜人,没有丝毫工作经验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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