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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干净才能进屋门 (第1/2页)
“听见了,别敲了,别敲了!”洛克踢踢踏踏地走下楼,打开法师塔的门,毫不意外地看见了艾伯特顶着头灿烂的金发呲着洁白的牙齿向自己问好:“嘿,早上好,洛克,最近过得怎么样?” 洛克打了个哈欠,侧身放他进来:“在见到你之前都还不错。” “真伤人。”艾伯特把肩膀上抗的大袋子放到了桌上,冲洛克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 洛克翻了个白眼:“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东西?” 他过去一看,才发现原来不是个麻袋,而是大毯子里卷了一个昏迷的人。 遮着头的部分在移动过程中散开了,洛克一瞥就看到了一只尖耳朵,上面被剪出了一个半圆形的豁口。 “精灵奴隶?这倒是少见,但我不喜欢精灵,也不喜欢干临终关怀。”洛克拿毯子又把人包好了,站到了三米外,脸臭得要命,一点都不想接受这个烂摊子。 艾伯特挠挠头:“我知道,可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约克的国王就说他已经在王宫里待了半年了,兴许这个能活呢?而且他那时候的眼神,真是没有哪一个正直的人可以拒绝。” “别做梦了,艾伯特。以高傲出名的精灵在受辱后会死于衰败,就算被救出去,最多的都没活过三个月。”他叹了口气,又拉开毯子看了眼,淫靡的伤痕密布,他灵敏的鼻子也嗅到了几种来自不同人的体液的味道:“奴役、侵犯、虐待,这可不是精灵受得了的。艾伯特,接受现实吧,他死定了。” “他是混血,说不定还有希望呢?当初那盆西塞吊篮,你也说死定了,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艾伯特眨眨眼。 “你怎么不自己去试?我已经替你养了三盆珍植,两只兔子还有一只猫了。现在,死定了的精灵?”洛克抱着胸,挑着眉,不悦得很。 艾伯特摊手:“你知道的,我认识的人里,要不就太“正派”以至容不下混血,要不就太不正派会把他再卖掉。被调教好的精灵性奴,就算只有一个月的寿命也能卖个好价钱的。” 他摆出了招牌的骑士表情,天蓝色的眼睛里写满了诚恳与信任:“我的副团长三天前失联了,我得去看看,时间紧迫,来不及安顿这只精灵了,洛克,就当帮我个忙吧?所有的支出都记我账,你尽量让他活得长一点,舒服一点就好了。” 洛克摇摇头叹气:“我保证不了他能活到你回来。” “你答应了!谢谢伟大的洛克法师!你不是在研究记忆吗?我把见他的记忆给你一份,你随便用!那我走啦!回来给你带圣法师墓里的纪念品!记得想我!”优雅高尚的前圣堂骑士艾伯特行了个走形的骑士礼,也不停留,开门就走了,急得像火烧了屁股。 洛克撇撇嘴。 艾伯特走得潇洒,给他留了一个比矮人的矿山还大的麻烦。 洛克真的很不喜欢精灵,尤其是生活在中部森林深处的暗精灵。很不幸,他被强塞的就是一只暗精灵和人类的混血,此刻,那个混血正在散发着对狼人的感官来说很怪异的气味。 没有狼人喜欢在自己的地盘闻到陌生人的气息,而爱干净的法师也容忍不了法师塔里留着没有实验价值的脏东西。 血月即将来临,他不好使用攻击类以外的魔法,只好采取十分原始而朴实的方式把失去意识的精灵抱去浴室清洗。 精灵的境况比他预估的好一些,至少不缺胳膊不少腿,看起来是齐全的。想来是精灵奴隶稀少珍贵,无论样貌还是身材都惊人的精致美丽,没有人舍得轻易破坏。 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洛克再厌恶精灵,此刻也是同情心软的。 精灵身上有很多饰品,金手环带了一串,颈项腰间都有细细长链,右耳朵被剪了耳,左边则带着一个半月形的耳环。精灵的耳朵极其敏感,普通交情的碰一下都够精灵翻脸的,这样的“装饰”,估计疼晕了精灵好几次。而这都算常规的,他连乳尖上刺着金圈。 洛克拆了半个通用时才拆掉这些饰品。 深蜜色肌肤暗淡,遍布伤口,他的胸腹背部都有劈进肉里的鞭痕,大概是艾伯特处理过,新鲜的都止了血,可旧的还在发脓。胸上有一块已经结痂的烙印,是约克的方言,翻译过来,是“婊子”。 青紫淤血不可避免,洛克注意到他的肩肘关节都很红肿,轻轻一触,有一侧脱臼了。 大概是被虐待时捆绑挣扎留的伤,或者是援救时弄的。 洛克接过傀儡小人送来的项圈,把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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