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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7 (第2/2页)
昨天早早就休息了,晚饭吃得也不好,正饿着呢!”昨天她的情绪到底还是受影响了,晚饭没吃。 “走吧,先去吃早饭,然后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宋一然接着问了一句:“谁啊!” “去了你就知道了。” 神神秘秘的!不过她喜欢。 宋一然挎上自己的小挎包,高兴地跟着雷千钧出门了。两个人出了门都是一脸平静,方才的喜悦和激动,都藏了起来。 这毕竟是八十年代初期,是一个克制情感的年代,在外面的时候,即便是已经结婚的两口子,说话,举止也要保持一定距离。 雷千钧是本地人,自然要尽尽地主之宜,他带着宋一然去了一家在当地非常有名的饭店吃饭。 “这个店之前是传了两代人,到后来变成了国营企业公有化。” 宋一然点了点头,她是知道那段历史的。 “前两年不是开始改革了嘛!他们家的第三代就出来自己单干了,因为这是情节问题,所以当地人都很捧场。味道非常正宗,一会儿你尝尝。” 店里人非常多,服务员很忙,好一会儿才过来招呼他们。 “两位吃点什么?” 雷千钧熟稔地点菜,“三鲜水饺来一斤,再来一份大份坛肉,要一个炸平菇,再来两碗羊汤。” 服务员扫了雷千钧一眼,不由得道:“老店熟客啊!”这些都是他们家的招牌菜,特别是羊汤,可以说在整个海市都很有名气。 宋一然有些被惊到了。 羊汤配三鲜水饺,还要了一大份肉,炸平菇…… 这是什么搭配方式啊,一大早上就吃这么油腻真的好吗? 不过,店里生意红火,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 这个时候海市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真的不错,很多地方年都在吃粗粮的时候,海市人民已经过上了有鱼有肉的生活。虽然不至于天天如此,但是偶尔一次的奢侈其实也很说明问题。至少他们敢于奢侈。 坛肉这个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来的,后世很多地方都把这个当成招牌菜之一,说起来,这不过是炖肉的一种,食材普通,各家的口味都略有差异,但是想要做得好吃却不容易。 宋一然尝了一口坛肉,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 以上好的五花肉为原料,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汤汁被锁到了肉里,让肉的香味更甚。 这个年代的猪肉本身就很香,特殊的烹饪方式将肉和材料的香味都锁住了,即便只是简单的调味,也让人欲罢不能。 宋一然吃得非常高兴,眼睛都眯了起来。 羊汤出人意料的没有一点腥膻味儿,汤汁白且浓稠,里面放的料非常足,喝一口感觉身上下的毛孔都打开了似的。 这是她喝过的最好喝的羊汤,没有之一。 配上水灵灵的三鲜馅水饺,这里简直就是吃货的天堂。 而且,炸平菇也很好吃啊!酥脆可口,带点椒盐味,这是最佳下酒小菜啊! 宋一然吃了个心满意足,结果服务员又端过来两罐杏仁露。 这玩意…… 宋一然摸到温热的杏仁露,唇边不由得绽开一抹笑容,现在露露还是很新潮的饮品,还没有被后世的快乐肥宅水所取代。 一代人的记忆啊! 喝完了杏仁露,雷千钧付了钱,带着宋一然坐上了公交车。 “去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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