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再让我剥下你的马甲了!_40 日记-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40 日记-2 (第3/3页)

一只四脚的长满了毛的东西朝着我走过来,小王姐姐说那是狗。林晔说过狗很可爱,我看着那东西的脸,觉得的确如此,但我和它不一样,我没有吐舌头。

    小王姐姐开车带我到了一户人家前,领着我进去,说今天开始我就要在这里生活了。这里有一个老奶奶,一个男人,还有一个看上去傻不拉几的小女孩。

    老奶奶先叫她小笛,又叫她祝歌。在叫她小笛时,她回头了,所以我觉得她叫小笛,而不是祝歌。

    小王姐姐走时又哭了,她总爱哭,我觉得她回去后还哭就没人陪她了,所以摸了摸她的头,结果她哭得更凶了。我有些头疼。

    然后我就在这里住下了。男人应该不喜欢我,但老奶奶和小笛都对我很好,还给我面吃,可是吃完面,小笛就讨厌我了。她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十一月十一日/雨】

    今天吴磊又把我的书包藏起来了,我在山脚下找到时已经被雨淋湿了,试卷和课本都被泡得糊成一团,我只能把它们晾在窗台上,用小扇子给它扇风。

    叔叔进门时正好看到我这样,他以为我在发呆,让我好好学习。我无所谓他误会我,也就没有解释。我以为他会和平时一样说我两句就走了,但他今天显然有很多想跟我说的,三两步走到床边,坐下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他那一眼看得我浑身一抖。一时间我想起了林晔,想起了红鼻子,还想起了妈妈的其他男人。

    但他很快就没看我了,从我床头拿起一本书,问我这么喜欢看书为什么不好好学习。我才写两个字,他就自说自话起来,大概是说希望我好好读书,将来能找个好工作,这样小笛和奶奶就能活得轻松些了。

    我写:小笛会读书,她会有好工作的。

    他皱眉不赞同我的说法,说小笛终究是女孩子,不合适的。奶奶也说过这种话,我不理解,小笛那么会读书,怎么会不合适呢。

    但我知道叔叔对我的想法没有兴趣,便什么都没说。

    【七月九日/多云】

    叔叔已经走了三个月了,我没有像他说的那样好好读书,不出所料的话应该不会继续上学了。不过也好,我没有兴趣。

    放学时奶奶在校门口等我,我就跟她回家了。她跟我说家里钱不够了,我不介意,只要不读高中了就有钱了。可是受伤害的是小笛,她那么喜欢读书,对不起。

    是我害了她。

    我要离开这里。

    【十月三十日/阴】

    我终于转学了,现在我不需要交学费了,我跟奶奶说可以把这些钱给祝以笛读书用,但祝以笛拒绝了。为什么?她不是喜欢读书的吗?

    是不是讨厌我了?我最近看镜子,发现自己长高了很多,不可爱了,所以她讨厌我了吗?

    【十一月二日/阴】

    今天遇到了吴磊,我其实不太记得他了,但他一下子就认出我来,还说了些奇怪的话。他那模样就跟妈妈的男人们一样,脸红红的,不怀好意,所以我对他笑了,说我知道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和其他那些欺负我的人不一样,对我很好。

    他听我这么说,脸更红了,还要牵我的手,我躲开了,告诉他我们还小,等毕业了再说。他高兴坏了,我骗他的,他才是那个带头欺负我的,我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我在学校的日子应该会好过些吧。

    【十二月二十四日/雪】

    天上下雪了,呼出去的气息都会变成一片片白雾。我放学时看到祝以笛在附近的餐厅打工,她露出的手臂跟莲藕一样,被冻得通红。

    我不喜欢这样,叫她回去,去读书,别打工了。但她不同意,说自己就是喜欢这样,讨厌读书。我知道她骗我,但我没办法。

    对不起,我会离开的。

    我要疯了,我要离开。

    【七月三十一日/晴】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离开了,我出来了。我不会继续害祝以笛了,她会有钱的,她能用自己攒下来的钱回学校的,不用再因为我这种人做自己不爱做的事请了!

    我不会回去了,只要我不回去,她就不会继续难过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