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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页)
入了伏,天便热了起来,刮的风都是暖的。 宋迎曦成天懒洋洋地瘫在榻上,连最爱的零嘴都没了胃口,沈珩便带着她到城外山上的庄子里避暑。 这庄子买下已有几年,沈珩也鲜少来,这次有了宋迎曦,倒觉得甚是惬意。 庄子后山栽植着大片果树,桃李杏都有,不过都不到时候。宋迎曦瞅着树上的青涩小桃子直咽口水。 “这桃子还没熟,等明年我让人移植些早桃进来。”沈珩说着,还是从枝头摘了颗小青桃给她玩。 宋迎曦嗅了嗅上面的桃香,用帕子擦掉上面的小绒毛,一口咬下去,脸都皱成一团,“好酸!” 沈珩哭笑不得地接过她吐出来的桃子扔掉,抹了把贪吃的小嘴儿,“馋猫!” 说罢,这只馋猫就去小溪边摸鱼了,两截嫩藕般的手臂浸在沁凉的溪水里,舒服得眼都眯起来了。宋迎曦看了看周围只有他们两个人,便脱了鞋子,褪掉罗袜,将小脚也浸入水中。 沈珩故意打趣她,“你洗完脚,水里的鱼还能不能吃了?” 宋迎曦看着自己莹白的十个脚趾头,不好意思地蜷了蜷,“干净的。” “哪里干净了?我瞧瞧。”沈珩忍笑捧起一只小脚把玩着,末了在脚背亲了一口,“还真是,香喷喷的!” 宋迎曦惊叫一声,连忙把脚抽回来,脸颊微红地瞪他。 就不能信这个登徒子! 沈珩由她泡了一会,便将人拎了上来,就着罗袜给擦了擦脚,“溪水凉,泡多了小心闹肚子。”一面蹲下身,“鞋子自己拎着。” 宋迎曦抿起两朵笑靥,,两腿一收便趴到男人宽阔的背上。 沈珩托着小屁股颠了颠,满意道:“看来这些日子吃的东西没浪费。” 宋迎曦想到自己小肚子上那层肉,有些苦恼,下巴抵着他肩头问:“重不重?” 沈珩佯装嫌弃,“重死了!” 宋迎曦知道他浑说,整个身子软绵绵贴在他背上,轻晃着脚丫。 “过几天就是你生辰了,想要什么?” 乍一听沈珩问起,宋迎曦还怔了一下。以前在宋府从没人记得她的生辰,想不到她略提过一次,沈珩就记住了,只这一句话已经让她很满足了,根本不求其他的,“有夫君陪着我就好了!” “这么容易满足?” 宋迎曦点着头搂紧他的脖子。 沈珩轻笑,心中已经开始盘算了。 锦阳城的人大多以为,沈珩年及弱冠便富甲全城,处事凌厉为人周全,必不会对女人多看重,却不知都是以自身浅薄揣度他人。 沈珩既娶妻,便知责任所在,见宋迎曦单纯,所以心生喜爱,知她命途多舛,所以有意怜惜。他知道这是他要一辈子相携走下去的人,是以敬她爱她,凡自己所有,必然倾囊相赠。 生辰当日,沈珩便送了一整盒的发饰,以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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