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十 十一 十二 (第2/3页)
,我物理不太好,付远书有时候就会帮我补习物理。 付远书很有耐心,他会画很多示意图帮我理解,把一些很抽象的概念用通俗很多的话给我解释。他还会时时刻刻观察我到底有没有听懂,察觉到我有些跟不上的时候就会停下来等等我。虽然我有时候会做错以前错过的题,但是付远书不会训我,而是非常认真地告诉我相同的错误不该犯第二次,点到即止,从不多言。 我复习完功课之后,还会剩下点时间,谭谅就会教我弹琴唱歌。 谭谅总是说,我的乐感很好,虽然弹琴的技巧因为没有了考级的压力生疏了很多,但是我弹的曲子是有感情的,这比任何技巧都珍贵。 我一开始是不怎么会唱歌的,但是谭谅觉得我的声线比较特别,就一点点地教我一些声乐知识,如果赶上他在兴头上,还会教我写曲子。 虽然谭谅因为身体原因总是容易累,但他每天一定要教我一点,雷打不动,就好像某种尽己所能的报答。 我能感觉得到,谭谅是真的喜欢音乐。 娱乐圈总是纸醉金迷,那么多年轻人想要上位,想要扬名立万,所以整日想着怎么变得更帅,更能圈粉,有了两首作品就疯狂地上综艺接广告炒作,眼里好像只有钱,什么梦想,什么音乐,统统碎成了泡影。 很多很多有才华的年轻人就这样迷失在这里,成了可供别人捞钱的摇钱树,等到人老珠黄,成了一枚无人问津的弃子,而当初唯一拥有的音乐才华,也再无人倾听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谭谅或许算的上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身上的气质其实是很干净的,尽管他毕业好几年了,经过了这么多是是非非,但仍然很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性格腼腆,不怎么爱说话,不像那些当红的小鲜肉一样什么能火学什么,他不会跳舞,不会玩梗,不会演戏,可一说起音乐就如数家珍,一写起歌就陷入了一个痴迷的状态。 他有了感觉,就会随时随地开始写歌。他有时会随随便便在本子上撕一页纸,拿一支笔,很随意地盘腿坐在主卧的床上开始写歌,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周身被黄色的光晕包裹住了,他咬着笔头,轻轻皱着眉头,白色的居家T恤在他瘦削的身上显得有些过大了,领口露出了形状漂亮的锁骨,但他自己浑然不觉。 我情不自禁在心里感慨一句:真的很有少年感。 那个场景其实特别温馨美好,像是天使误打误撞闯入人间,但是谭谅给人一种很脆弱的美感,好像这种美好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不见。 付远书走过去,把可怜的笔头从他牙尖解救出来,“别咬了,不干净。”然后又顺手把他的领子往上拉了拉。 谭谅微微回过神来,轻皱的眉头松开,勾起一个很好看的笑,然后凑上前去抓着付远书的衣襟,轻轻吻了一下付远书的侧脸。 每到周末的时候,我父母都会提前回家,邀请谭谅和付远书来我家吃饭,谭谅一开始还特别拘谨来着,后来来的次数多了,就慢慢的熟了。谭谅很喜欢我母亲做的菜,每次来我家吃饭都会比平常吃的多一点。 我父母周六周日也会去新房子那里忙碌,有时候还会去外地找材料或者买东西,所以我周六周日干脆也呆在隔壁。 不过经过付远书的补习,我唯一偏科的物理也迅速提升了上来,我其他科成绩都算不错,初二上半学期的期末考到了全市前一百名,从那以后每周六都会去学校参加集训,也算是给付远书和谭谅留些私人空间。 周日的时候我也呆在隔壁,上午跟着谭谅学乐器或者唱歌,等到了下午,付远书和谭谅会带着我出去逛逛,有的时候去逛旧货市场,付远书总是爱去那淘旧书,或者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也会去公园里面走走,谭谅喜欢在湖边散步,遇到了唱戏或者唱合唱的老头老太太们,他也会跟着唱两嗓子,博得阵阵喝彩。 等到傍晚,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