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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精灵王子是壮受 (第2/2页)
费了很大劲爬下来又回到自己树屋的多诺林提笔写了一封书信,盖上戳,亲手放到布罗鸟身上捆好,然后就看见一名仆人慌张地闯进来,不悦地说:“有什么事这么慌张?”还有什么比今天迎接了一个凶恶的大魔王更值得慌张的?早已经麻木了。 “邦长大人,是……是巫诺王子来了……”仆人面露难色。 “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多诺林瞪大了眼,慌张地问,“他……他到哪了?” “已经在十里之内了。”仆人叹了口气,“不出意外马上就到了。” 精灵王的独子,未来的精灵王巫诺为什么会到偏远的恩罗多来,多诺林是清楚原因的。 前阵子据说有人在恩罗多的丛林发现了稀有的黑毛鹿,希尔顿大陆森林茂密水源遍布,孕育了各种稀奇物种的生命,精灵王子巫诺是非常喜欢这些新鲜物的,听说有这样的动物便立刻要启程前来捕猎,前几天多诺林已经接到要接待巫诺的通知了。 多诺林非常头疼,现在那二十多米的树屋已经住了个大魔王,现在从哪里再找一个同等级的地方来接待巫诺王子呢? 哪边都得罪不起的多诺林还未焦急多久,就听见了阵阵马蹄声,看来巫诺和他的卫队已经到达了。 好在巫诺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在接待上,到了恩罗多之后只休息了一会儿,就拿上弓箭骑着马直奔森林深处,而结果是一脸郁闷地回来,不满地抱怨道:“为什么本王子找了那么久,连根鹿毛都没看见!” “咳咳……王子,本来就是人云亦云的谣言,哪里真的看见了这样稀奇的鹿呢……”多诺林陪着笑,让仆人为他端上一杯水,“您大老远来这里太辛苦了,先早些休息吧,明日我为您安排马车回去吧,一直骑马太劳累了。” 巫诺一口喝了干净,又让仆人再倒一杯,皱了皱眉说:“不可能!赏金猎人向我保证它来到了恩罗多,我要在这里多待几日,非要逮住那只鹿不可。” 多诺林心里发苦,却听巫诺话锋一转问道:“怎么回事?你这里连个高档的屋子都没有,让我住哪里?” 都说巫诺王子不学无术,不爱看书只喜骑马射箭,看来是再不能更真实的了。 “是这样的,王子,今天来了客人……”多诺林只好将魔王大驾光临的事和盘托出,其实那二十多米的树屋不止一个房间,非常大,但是总不能让魔王和精灵王的独子住在一块儿吧,出了什么闪失他不成了整个精灵族的罪人,“您要是不嫌弃就在我的树屋住下吧。” “魔王?不是说魔王已经死了吗?”巫诺顿时更气愤了,虽然本来就不太相信魔王已经死了的传说,不过那个挥手间屠杀了百万人类的恶魔,竟然好意思跑到希尔顿大陆来和他们谈生意?!不过他也明白以自己圣级中期战士的水平给路西菲尔塞牙缝都不够,只好忍了又忍说道,“既然如此我就更要留下来了,不能让用心险恶的魔族有机可乘。” 多诺林哪敢反对,只能默默点头应是。 晚上,墨妄闲得无聊出来看星星,满天空的星星看得让人真想家——想魔王殿的豪华大床和怀里的温玉软香……还压上韵了,老铁。 巴贝雷特按照他的吩咐一直在屋内反复拟写到时候和精灵王签订的贸易契约,墨妄便偷偷施法将自己隐身,然后溜出去玩了。 他本来想仔细看看多诺林家里养的那些布罗鸟,飞到这附近发现住在里面的人好像不是多诺林。 仗着自己隐身,墨妄悄悄走进树屋,站在墙边观察屋内的陌生人。 绿色的及腰长发,金色的眼瞳,耳朵尖而长,额头上戴着镶嵌红色宝石的链子,身上穿的华贵衣服从布料来看也与多诺林不是一个阶级的,只是又不像普通的贵族那样长衫长袍,短衣短裤遮不住蜜色的手臂和大腿,甚至脚上穿了一双草绳编织的凉鞋。 应该是为了方便捕猎,墨妄转头看见了墙上挂着的精致紫木长弓和一个箭筒。 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他发达的手臂肌肉,力量感十足,体型简直是精灵中的壮士,和墨妄差不多高,肩却宽很多,结实的大腿看着硬邦邦的,胸肌也把短衫撑起一大块。 男人在纸上写着什么,墨妄凑过去看,却发现这家伙的字歪歪扭扭,就算他懂精灵文,也看不懂写的什么东西。难道是什么加密的文字吗?墨妄来了兴趣,仔仔细细地盯着那些字看了良久,依稀能看出有几个字大概是“魔族”、“魔王”等词语。 过了一会儿,绿色长发的男人烦躁地把纸捻成一团扔在地上:“烦死了,怎么都写不好。” 那没事了,原来是单纯地写得丑,墨妄为自己浪费这漫长人生中的五分钟感到难过。 “王子,邦长让我来禀告您,沐浴的热水已经准备好了。”仆人在门外喊道。 “不用了,我去河边洗。”这位王子随手拿了条毛巾便单手抓着藤蔓半跳半滑地踩着树干跳下了这十米多高的大树。 墨妄心想他要单独去河边那正好,可以用点小手段,问问他写在纸上的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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