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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第2/2页)
’一声就好。 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 明生哈哈大笑, “还是老样子啊, 惜字如金。” 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从他刚来杂役处,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 凭他这张脸, 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 只有余欢没有。 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 明生起了好奇心,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 尝试了几次, 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 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 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 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 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 依旧一言不发。 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 越发积极寻找机会,来了三五天,终于叫他逮着了,好心帮着收衣裳,总不会还臭着脸吧? 事实证明还真可以。 当时生了几天闷气,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反正他不会。 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 他其实一点不笨,相反,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吃了亏,他很吃教训,有过一次之后,便不会犯第二次。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也意味着好人很少,一个寝屋六个人,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 总是不说话,他一个人说,他也是十分嫌弃的,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只能凑合了。 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人,商量着找地方偷摸烤鸡酿酒,偶尔也会凑钱买个什么,大家分着吃。 比如应季的水果,干果,一个人买不起,几个人凑钱可以买一袋子,然后每个人几个分掉,他经常这么干,有几个吃货好友,可惜离的太远,没被分到一起。 近的就隔壁床位一个,纵然再不满意,也要凑合着用,大概是凑合的时间太久,竟凑合出了感情。 余欢不爱说话,但是他每次都会背地里帮他,一些小细节上,比如上茅房时突然发现自己没带纸,一般人肯定要慌,他不会,因为喊一声余欢就好。 余欢一边说烦死了,下次自己带,一边拿了纸过来。 明生省饭让给杂役处的小屁孩们,他一边说滥好人,一边说吃饱了,碗里还剩下小半,叫明生当了个好人,转赠给别人。 有些七八岁的小孩子活干不好,每天都留到很晚,明生索性闲着也是闲着,便干脆留下来帮忙,余欢冷嘲热讽,‘自身难保,还想着帮别人,以后别人能记住你是谁?’ 明生并没有指望被别人记住,只是因着自己也是差不多这个年纪进来的,当初没有一个人帮他,他总会弄伤自己,半夜觉得委屈,偷偷的哭,所以不想别人也这样而已。 显然,余欢跟他有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嘴硬,非要讽刺一番。 他知道明生的经历,作为交换,明生也知道他的,是他死缠烂打问出来的,本来这么长一串,平时他肯定不会说的,懒得说,后来哄着他喝了点酒,酒品不好,一问全抖出来了。 和他恰恰相反,余欢是因为每次都照顾新人,结果有一次那个新人为了和其他人打成一片,背叛了他,和别人一起合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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