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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只想着鸡腿! (第1/2页)
特别好的人遇到魏弃之这种长官,那一定得刚正不阿地收集证据,大义灭亲,把他做的腌臜事都大白于天下。我也不是那等人物。而且反正他们这些高官厚禄的也没什么好人,狗咬狗死几个都不亏。我要是对付了魏弃之,就是帮另一波也不是好人的人得势。我干嘛啊? 所以我对自己说:魏弃之那些狗逼事,我不听不想不参与不就行了。 而魏弃之这么多年以来,也确实没逼我参与过任何事。构陷也好,暗杀也好,权色交易也好,全都没有让我经手过。可能他也知道,不能给我办,给我办我就能给他办砸。 不过现在我知道了,我果然还是不能忍受他。我就该趁早下这条贼船,早点荣归故里,分一块地,娶一个媳妇,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我起码不会落成现在这副下场。 * 我背叛了魏弃之,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大,是因为我不是为了什么人的收买出卖他。不小,是因为我偷偷放跑的那个人他很看重。 半年前,我们破了辰国的皇城。不过我们攻进去时,皇宫里那些显赫的皇亲国戚已经从密道逃走了。我们只抓到一个年轻的女的。 是个还没出嫁的姑娘,看着才刚及笄,长得普普通通,没什么特点,再让我认我可能都认不出来。我只记得那双眼睛,很亮,总是很愤怒地瞪着我们。 不管是魏弃之利诱她的时候,还是威逼她的时候。 因为她从来也不屈服,从来也不胆怯,所以魏弃之对付她的手段越来越残忍。就算我不负责这事,我也经常能听见她的惨叫声。 我问魏弃之:我们一群大男人,有什么必要的理由,得去欺负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大将军回答我:她手上有他要的东西。 他就说了这一句,好像这是什么非常重要,非常充分的理由,就这一句话,我就该理解他了。 我不理解。我放跑了那姑娘。其实我本来觉得这多大点事啊,反正他不也一直没问出来吗?我当时之所以也跑了,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受够在魏弃之这种人手底下干事的感觉了,我就趁这个机会和他说再见好了。 但是那姑娘手里的东西大概他真的特别想要。他立刻通缉了那个姑娘,也通缉了我。要犯,全国通缉,最高一等,赏金是黄金。 我一开始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气头上,过一段时间,想想我这么多年和他征战沙场,出生入死,功劳不多,苦劳总有吧?我看不惯他所作所为,他不是一直也知道吗?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江湖不再见,不好吗? 心胸狭窄的辅国大将军大概觉得不好。我成了要犯,没法去任何地方帮工或者种地,只好拿灰把脸抹了,去要饭。 其实我也算是要饭长大的。我爸妈早早就死了,也没什么亲戚什么宗族,我就住在我家漏雨的破茅屋里,平时乡里乡亲看我可怜,东家给我一口饭,西家给我一口汤,我也去帮他们做点杂活琐事,就这么长起来了。 小孩,没父母,要饭要起来多容易。我现在看起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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