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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往事 (第2/3页)
,等贺炀还,谁知道多少年以后?理智的成年人才不会做这些事。 老头子迟早要死的,送医院有什么意义,像现在这样每天一日三餐地伺候着,端屎端尿,他就觉得已经够了。这是所谓的亲生儿子,贺炀的叔叔的想法。 “不哭了。”爷爷艰难地扯出一抹笑,说出几个字,“娃儿该回去上学了。” “我不去,我要看着您。您说过,要看我上大学,要看我结婚的。”贺炀摇着头。 “不听我的话了?”爷爷的话,贺炀不敢不听。 可这一去,就没能够见爷爷的最后一面,什么学习最重要,明明是最不重要的事情。 所有人都觉得他当下最重要的事是学习,可他只想陪着那个全世界最爱他的人走过最后一段路而已。 爷爷是在一个春天离开的,山上的杜鹃开得正好,雨细细密密地下着,落入泥土里,贺炀匆匆地从学校里赶回来,不过才几天而已。 爷爷躺在白布下,就好像睡着了一样,贺炀怔怔地不敢信这一切,明明,几个月前他还是看起来好好的。 少年站在灵堂上,看着村里的人一个个来祭拜,直到别人给他换上了衣服,嘴里塞了洋元,贺炀跟着上了车子,浑浑噩噩地跟着上了车。 别人哭的昏天暗地,他却一点眼泪都没有流,直到变成了那么一小个盒子的时候,他想,他才想,爷爷或许是真的离开了,再也不能跟他说话了。 贺炀这才蹲在角落里哭的泣不成声。 他的全世界,都暗了,失去了本该有的颜色。 贺炀穿了一身白,跟在后面,捧骨灰盒的是叔叔,而婶婶撑着灵旗,最前面的是引路人提着的白色的灯笼。 而后面是敲锣打鼓声,和放鞭炮的声音。 家里还在做着丰盛的饭。 怪不得说红白喜事,那些平时不大走动的亲戚哭的比贺炀都要伤心,只是他听不请这样的声音,只是麻木地跟着人群走。 记得也是这样的一个阳春,贺炀想,我啊,我可能做不到爷爷你所期望的那样了。 那时候的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人,这样就可以保护他想保护的人了。 · 我记得爷爷喜欢烟酒,却不饮烈酒亦不饮啤酒,他说烈酒伤身啤酒过俗。 烟只抽大前门或者两块钱一包的雄狮,因为穷,也因为省钱。 听人说,爷爷小时候,父亲很早就离开了,他靠着自己考了会计。那时候是吃大锅饭的时候,多少人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珍惜,他总是说:现在你们啊,真的是活在神仙洞里。 爷爷喜欢读书,一手软笔书法写的很好,过年的时候村里人总是请爷爷写春联,偶尔会拿几个鸡蛋说是报酬。 爷爷也笑着拒绝了,我小时候其实读过很多诗,也看过很多书,其实大多不懂其中的意思。 爷爷却说,我们家要出一个读书人,总是热衷于培养我。 算是他年轻时候没有完成的梦想,他说,他小时候是拼了命的想读书,你们是让你们读都不想读。 爷爷说,人可以穷,但是一定要无愧于天地,行得正,等老了才不会后悔。 还记得幼时,他总会在尚未开饭时,斟满一杯,小口地抿着,老旧的电视机放着他喜欢的抗战剧和时事新闻,因为耳背,音量开得很大,此时我便会坐在他的腿上与他一同看,有时会好奇地注视着他杯子里的透明液体。 那次,爷爷许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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