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竟是我_075 灵剑种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075 灵剑种 (第2/2页)

  虽然因此死了几个人,但也没发生什么太大的事情,更没引发宗门械斗,顶多也就是小范围的摩擦。

    摩擦年年有,这些武正玉根本不在意,让他有些心焦的是,蝎罗门是如何穿过九连山脉,然后在武定城这边闹事的?

    九连山脉的危险性毋庸置疑。

    除非是先天,不然谁也不敢说,自己能完完整整的穿过整个九连山脉。

    武岳宗之前是与蝎罗门有过冲突,但最终因为隔着九连山脉的原因,蝎罗门直接放弃,甚至还主动道歉。

    为什么?

    因为不值得。

    更因为武岳宗对药物的使用,远远超过蝎罗门。

    真要在九连山脉中怼上了,输的一方肯定是蝎罗门。

    可是现在。

    蝎罗门又开始主动挑事了。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蝎罗门有方法快速穿过九连山脉?

    不然不能解释,蝎罗门为何这么做。

    武正玉为这事忙得焦头烂额,烦得都想撂挑子不干了。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还好旭东阳先一步发现了武正玉的情绪不对,主动让其从武定城回武岳宗,休息两日再说。

    想想也挺正常,武正玉虽然终于接受了秦怀月的逝去,甚至因此而踏入先天。

    但细究下来,秦怀月的死确实与蝎罗门有着脱不开的干系,武正玉能控制好情绪没直接冲过去把人给灭了,就已经算是心态平稳了。

    结果武正玉刚回武岳宗,就看到了那炽白的光柱接连天地。

    恐怖的威压无情碾下,差点让他这个先天腿软跪了。

    看着那道光柱逐渐消失不见,武正玉先是一怔,然后就直接冲向望湖山。

    -------------------------------------

    李博阳从闭关处走出。

    低头看了看自己手。

    似有一层莹莹炽白的光,笼罩在自己的皮肤之上。

    给人一种锋锐、刺痛之感。

    他终于成功了。

    只是现在,他没有办法确定自己到底处于哪个阶段。

    究竟是相当于地煞境大成?还是相当于地煞巅峰?

    费了这么大的心思,禅精竭虑的走了一条新路。

    当然不可能弱,要弱也不可能走下去。

    正常的地煞境,应该有个漫长的适应时间。

    这个时长最少也需要十几二十年,就这还没有算入肉身进化所需的时间,若是全部加上,得要三十几年。

    除非有宝物、秘法来缩短时间,不然先天想要踏入地煞境,就只能这么熬。

    需要适应期也就算了。

    更要命的是,在适应期期间,因为体内源炁逐渐转变为地煞源炁的原因,适应期之内难以出手。

    因为出手的话,就有可能打破地煞源炁与肉身之间那微妙的平衡,伤害敌八百,自损一千。

    而李博阳所走的这条新路,起步就需要真双先天为基,剑意为核。

    最终附上了【锋芒之影】——等若直接吞了“太白煞气”。

    正常的地煞境,小心翼翼打磨肉身,缓慢适应地煞之气,让自身源炁渐渐改变为地煞形态。

    李博阳似是而非的地煞境,则直接以剑意、两大源炁、来固化剑形源炁。

    在固化的过程中,诞生次一级的地煞之力,并以此滋养肉身。

    当肉身的强度达到极限,次级地煞之力的滋养再无效果的时候,再直接吞并“太白煞气”!

    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要点,就是契合度!

    固化形态的“剑形源炁”与“太白煞气”之间的契合度,明显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高度。

    也正因为如此,“太白煞气”才能完美的附着于“剑形源炁”之上。

    化为本命“炁剑”。

    其难度,明显比寻常地煞秘法高上无数倍。

    甚至连攻击方式、力量的操控方式、防御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炁剑”诞生的瞬间。

    李博阳就明白了“炁剑”的本质。

    这是完全属于他的,无坚不摧,无物不斩,无形无像的本命剑!

    甚至因为【锋芒之影】源于系统的原因,弹出了一堆属性说明。

    【炁剑:灵剑种】

    【特性:太白留痕、万物皆断、无物不斩、凭依万剑】

    【位阶:破灭二星】

    【备注:①这是以特殊方式修行出来的灵剑种,优点是攻击力已经达到了灵剑种的上限,缺点是耗能巨大,难以长时间施展】

    【②此灵剑种过于极端,虽近乎二星无敌,但潜力有限,难以升阶】

    【但因具备‘凭依万剑’特性,以及修主‘分身’天赋,倒是有了意料之外的潜力】

    【③大多数灵剑种未完全纯化之前,仍然有被人夺取的可能,但此灵剑种打上了特殊烙印,处不可夺取状态】

    原本的天赋一栏也多出了【灵剑种】三字。

    李博阳当时就愣了一下,这……也是天赋??宁夜空的邪神竟是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