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将加冕为王_第一百三十三章 投资信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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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三章 投资信心 (第1/3页)

    《自由邦联法典(草案)》:

    “我们——灰鸽堡/长湖镇/黑礁港/红手湾/冬炬城——谨代表一切心向自由,渴望尊严的新世界人民,彻底废止此前与邪恶帝国和赫瑞德皇室的任何契约联系,名正言顺的独立,联合为自由且独立的联合体,并于此庄严宣告:

    邦联正式名称为‘自由共和城邦联盟’;

    各加盟共和城邦(前殖民地)间地位均等,若未来有新城邦加入,也将享有和五个初始创立者城邦相等的权利与地位,并承担与之匹配的义务;

    邦联人民在所有加盟城邦均享有相等地位,拥有自由经商,劳作垦荒,雇佣和被雇佣的权利;拥有不受奴役,不被应尽义务之外压迫的权利,拥有随意行动,自动加入或者退出任一城邦,选择自己居住地或建设新殖民地的权利;

    邦联成立‘至高自由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开战,联盟与媾和的权力,拥有向各加盟城邦征税,制定统一关税,法律和征募士兵保卫邦联的权力;拥有协调各城邦关系,并做最终仲裁的权力;

    邦联成立‘临时安全联席委员会’,暂行自由议会权力直至下一次议会召开,或对帝国战争结束;委员会成员由各城邦自治议会的议长担任,并随机轮值,每六个月重选一次。

    邦联成立‘自由军团’,由每个加盟城邦应提供不少于三个步兵团的兵力和辎重,暂建立约为四个步兵师的的军队——恰好也是克洛维一个常备军团的规模。

    邦联宣布与白鲸港缔结‘帝国反抗军统一阵线’,邀请白鲸港守备军总司令安森·巴赫兼任‘自由军团’总参谋长,协助并配合邦联制定作战计划;

    邦联宣布秩序之环为唯一合法宗教,任何其它信仰均为异端并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守信者同盟为邦联唯一合法宗教组织,拥有在邦联境内组织集会,发展成员和合理自卫的自由……”

    林林总总大约数十条的法典草案,在不间断的争吵和站队中不断被表决,原本只存在于《反抗宣言》和口头上的“自由邦联”,也随着一条一条法案的通过开始拥有了实质的意义,让原本只是单纯想要抗议帝国暴政的殖民者们,逐渐有了“要建立一个国家”的自觉。

    各种各样的信息不断汇聚到议员们的案头,原本面对帝国闻风丧胆的他们也逐渐看清了自己的“硬实力”:

    刨除陷落的灰鸽堡与扬帆城,邦联目前掌握的四大殖民地人口不包括“兽奴”,约为七十至九十万——没错,就是有这么大的误差,这还是小书记官专门核算后的结果。

    同时邦联还拥有近五万人的军队,不过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不脱产,训练不超过三个月的民兵,而且分散在各个城市和大小村镇,农庄当中,根本不具备离开驻地作战的能力。

    按照卡尔的估计,如果真要跨境作战,每个殖民地除了供应风暴师之外,最多能再各出一个加强步兵团就是极限了,临近战场的殖民地大概能再多两个,兵力大概是一万人上下。

    至于这一万人能有多少的战斗力,嗯……

    对于根本没指望或者不存在的东西,风暴师一般的选择是不讨论,安森这个总司令也不会主动提。

    除此之外,会议还设计了自由邦联的旗帜——因为五个殖民地原先都从属于帝国,难免会夹杂些本土的元素:蓝白色风格,秩序之环,象征性的图案……

    在本土帝国的自由城市,旗帜上一般都会有钥匙,日月星辰或者天秤之类的元素;这主要因为城邦建立者大都并非贵族,很多人连骑士都不算,根本没有家族纹章,教会更不会轻易允许他们使用宗教符号。

    于是在经过在场多方表决后,自由邦联的旗帜被设计为蓝色旗面(和帝国一样),六颗四角星环绕成一个圆圈图案——同时因为帝国的自由城市多用白色图案,为了证明自己独立,星星的颜色被设定为金色。

    望着在大厅如雷欢呼声中被高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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