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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尼克斯的来历 (第1/2页)
随着林可声音刚落,不管车厢里还是车厢外的卫兵尽皆欢呼。 金币! 那么多金币!足够他们那么多人分的了! 周围的仆人们都投去羡慕的眼光。 做卫兵真好啊! 这样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 他们浑然忘了自己在见到巨虎时的酸软无力,甚至有人被吼声震晕了过去。 “去吧,把罗斯福尔的尸体丢出去。”林可对三组组长点了点头,而后回到了车厢里。 此时,丛林中,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一个身穿大红色华贵衣服的人影一闪而过,似乎是追着巨虎的方向去了。 而就在原地的树林里,卫兵们抛下地罗斯福尔的尸体正躺在那儿,而尸体的血液正慢慢渗透进泥土。 在泥土中不深处,有一小颗漆黑的圆珠子,那些血液一点点渗透了进去。 似乎被圆珠子吸收了。 …… 车厢中,林可一屁股坐下来。 “呼……”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约翰,帮我换一下衣服。” 太累了,身心俱疲。 自己六岁,身体太过弱小,内脏、器官等还没有发育完全,激素水平也不高,而且这也是他两辈子第一次经历战斗。 他也想尖叫,他也想逃跑,他也想晕过去。 但是,那样定然就是死。 还好,还好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理智和经验,能够压制住一些本能的反应。 约翰在一边给他脱衣服,这次来他们可是准备了好几套衣服的。 他们这次要去城里几天时间,贵族出来郊游,衣服肯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是门面。 兔人尼克斯则是安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起来很乖巧。 林可也不急着去询问尼克斯为什么会被两只蓝色巨虎追、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思考。 这次的战斗,反应出了太多问题了。 首先第一点,武器落后! 不是说冷兵器落后于枪支弹药,而是最基本的一些弓箭、长矛都没有,就只有剑,大砍刀都没有。 但凡了解过战争的人都知道,战场上剑是特别不实用的。 所以,他这次回去要问一下情况,看看能不能多弄点武器出来。 第二点就是力量差异问题! 按照尼克斯的说法,那两头巨虎不超过二级。 而尼克斯只是一个兔人小孩,没必要放最厉害的职业者来追,极大可能只是两只“猎犬”。 而这样的“猎犬”,却让林可这边的三百卫兵束手无策。 要不是最后关头林可把这些卫兵分队来对抗老虎,估计最后结果也只是一盘恐慌的散沙而已。 两只巨虎对抗三百人类成年男性! 这就是职业者的威能! 而且追杀尼克斯的老虎,肯定也是有理由的,搞不好到时候还会威胁到城堡。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不过林可都心中有数了。 他看向尼克斯,询问它的情况:“尼克斯,可以说吗?” 可以说吗? 正在给林可换衣服的约翰一愣,没听懂什么意思。 不过那尼克斯似乎很聪明,点了点头就道:“先生,我是来自于大沼泽南方的灰毛部落,莫名其妙被一个强大的……” “等等!” 林可出声,疑惑道:“你生存在……大沼泽以南?南方的大沼泽以南?”他指了指南边。 尼克斯点了点头:“对,先生您去过吗?” 林可摇摇头,而后严肃道:“在我家,我们从来不知道南方的大沼泽之南还有其他智慧生命……” 大沼泽南方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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