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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八章 仿佛神国的城市 (第1/3页)
五天。 连续五天! 连续五天,小果仁都在担心紧张中度过。 她是一名猫人,来自于永冻议庭。 原本是永冻议庭一个贵族手下次级位面中的人,后来被那个贵族俘获成为了奴隶,贩卖给了圣生命同盟豺狼人部落地酋长。 她黑暗的五年开始了。 那位生性残暴的豺狼人只会疯狂地玩弄她,并在五年内吃掉了她诞生下来的十二个孩子,理由是豺狼人的血脉不能不纯。 当她最小的女儿在两個月大时被豺狼人酋长分解给了部落其他人吃后,她在一个夜晚,用勒浆草杀死了豺狼人酋长。。 而在她以为自己第二天就会被豺狼人们羞辱然后分食死去时,一位神官救下了她,并且将她带了回去。 这是人类神明——希望之初的神官。 “你身上有强烈的希望,只可惜你没有处子之身,否则就可以一起侍奉吾主了。”那位年轻的神官是这样说的。 于是小果仁就留下来,在位于深渊的希望神殿里给这位神官做事。 幸运的是,这位神官大人很有权力,可以庇护她。 但是不幸的是,他们相爱了。 希望之初,人类神明,本质上其实是“孩童之神”,只不过为了参悟更多法则才于千年前修改神职范围。 希望之初的教义,就是让人如同孩子一样充满希望,最根本的一条戒律,就是要守身如玉。 他们的心思,应该用在孩童所用在的地方。 他们的力量,应该用在保护如同孩子般纯净的心灵上。 所以,当那位神官的心已经拥有了爱情这种东西时,他身上的神力直接被封禁了。 这也没什么,那位神官已经被爱情所俘获,表示自己无法晋级也没什么。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牵手、接吻时,被大神官给发现,并且勒令将神官处死。 处死! 胆敢在深渊、在神明眼皮子底下这样,必须得处死! 不过小果仁作为非神殿人员,大神官并无权力针对她,只是把她逐出了神殿。 这已经是讲理了,在她曾经所在的位面,不仅神官要死,她一定会陪葬,还会牵连家族什么的。 这是纳森格的优越性。 但是,她并不快乐。 “好好活着。” 这是神官和她最后一面时说的话。 神官死后第一天,她撕心裂肺,第一百天,她郁郁寡欢,第五年,她失去了所有的对生活的希望,如同行尸走肉。 而后,她看到了报纸。 富强、文明、和谐、民主。 平等、自由、法治、公正。 尊重、敬业、诚信、友善。 二十四个字符,十二个词组,三个方面。 从势力、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凝练出来的话,是对大荒城最好的写照。 而在报纸上,还有对大荒城核心思想的描述: 大荒城是一个有钱有强大的实力,是一个文明而又和谐的势力,同时这里面的人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在其中,人人生来平等,不存在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在法治条件下拥有自由,执法者都是公正的。 而生活在大荒城的人,互相尊重,也尊重各行各业,并且诚信而友善。 看到报纸上对大荒的描述,小果仁惊呆了。 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地方! 这些东西,就连最仁慈的领主都做不到吧?! 那些虚伪的神明更加做不到! 就是小果仁的家乡,那个次级位面中,那些低级神明所描绘的最美好的神国都比不上。 但是,如果说这是那位六岁就能对抗大王子的林可伯爵,那位聪慧无比连无眠陛下都赞不绝口的林可伯爵,那倒是有些可能…… 坐在酒馆里喝着麦芽酒的小果仁心动了。 她不想再浑浑噩噩活下去了! 她要带着神官的遗志好好活下去! 于是,她几乎每个小月都要买一份报纸,并在当场看完了大荒城的消息之后,就在卖报纸的门口,以便宜一枚银币的价格再把到手的报纸卖出去。 她在省钱! 下定主意的小果仁要攒钱等到那一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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