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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挖墙脚 (第2/2页)
然地落座,将钥匙递给林终。 在从恩济会的基地重新出发前,林终专门跟阿夏联系了一趟,约好了在这里见面。 由于答应了芙兰去初夏镇好好吃一顿,林终干脆就决定跟阿夏见一面,交流下近况,顺便把寄存在初夏镇的那辆浮空车取回来。 “终哥,听说你把周围几个摊子的东西都包了,很阔气嘛!这不请我吃一顿?”阿夏豪迈地伸手去拍林终的肩膀。 “你想吃随意啊,跟她比,都是九牛一毛。”林终说着指指芙兰。 阿夏看了眼芙兰,再看看堆积起来的盘子,大致明白了,怎么回事:“听说灾变以前的黄金年代,很多地方食物根本吃不完。有些人靠展示自己的胃口名利双收,老姐你这样的人才,算是生错年代了。” 说完她又看了眼万瑾。 席上来了陌生人,万瑾显得有些局促。 “终哥,这是你刚收的干女儿?”阿夏来了一句。 “我看起来有那么老?这是我们团队的实习生,叫万瑾,最近跟着我学打猎的。”林终笑道,又看向万瑾,“来,跟阿夏姐打声招呼。” “阿夏……姐好。”万瑾小心翼翼地打招呼。 “你好你好,以前终哥只招老手的,没想到居然开始带徒弟了,看来你应该很优秀啊。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事,我这里待遇很稳定的。”阿夏半开玩笑地说道。 “当面挖墙脚有点过分啊,以前你至少还是偷偷地挖。”林终朝阿夏挑眉。 “干嘛,那是别人擅自跳槽到我这里的,我条件比你的好,你总不能不服气吧?不过终哥这么在意……那我们也敬个酒赔个不是,可以吧?”阿夏说完豪迈地挥手,“老板,三碗米酒!” “你们?”林终注意到了阿夏的措辞和酒的数量。 阿夏突然朝身后站着的护卫招招手,那名护卫脱下了头盔,朝林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终哥。” “刘峰?”林终认出了对方。 刘峰是过去曾和他组队的灯塔级老手,在和阿夏竞争狩猎使徒的时候,刘峰还是他的队友。 然而阿夏成为曙光猎人成立基地后,他就跳槽去了阿夏的基地。 “你来初夏镇找我的时候他其实也在,就是戴着头盔没敢跟你认。”阿夏说着端起酒,又递了碗给刘峰。 “当时怕惹终哥生气嘛,今天机会难得,正好过来给终哥赔个不是。”刘峰端起酒。 “生什么气?只能说你小子有先见之明,要是继续留我们队,说不定也跟阿胜一样没了。”林终有些苦涩地笑笑,也端起酒。 跟阿夏的恩怨都早已经烟消云散了,再早些的事情,他当然已经不可能在意了,不过今天碰上熟人,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喝一杯。 三人喝了酒之后,阿夏起身突然拍了拍手:“别围在这里了乡亲们,该干嘛干嘛去吧,我准备跟老朋友聊两句。” 作为初夏镇主人的阿夏这么一发话,效果拔群。 周围的居民们交换下眼神,很快就散去了。 “你去周围巡视一下吧。”接着阿夏又打发走了刘峰。 “怎么,有什么大事要说?”林终意识到阿夏这次来见面,似乎有要事要谈。广场喂鸽子的我成了古神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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