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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胥彩儿 (第1/3页)
血狼谷四面环山。 只有正面,有一个出入口。 但莫无神和金大圆,并没有从出入口进去,而是绕到狼王谷的后面,爬上山巅。 “如果混元宗的弟子,真在闹内讧,那就很有意思。” 爬到山巅上,金大圆就嘿嘿一笑,快步走到对面的崖边,朝下方山谷看去。 莫无神也紧随其后。 站得高,看得远,这话一点不假。 站在上方山巅,看着下方的血狼谷,整个山谷一览无遗。 血狼谷很大。 占地,约数里。 里面,还有很多小山谷,错综复杂,宛若迷宫。 也就在血狼谷的腹地,此刻有两拨人,正厮杀在一起。 “咦!” 看着这两拨人,金大圆露出意外之色。 其中一拨人,穿着紫色的长衣,胸口上都有一个‘元’字标记。 另一拨人,则身穿黑色的劲装,有男有女,眼神狠厉,胸口上也同样有一个图纹。 ——骷髅! 元字,代表混元宗。 而骷髅图纹,青龙郡谁不知道?代表的就是修罗门! 万万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修罗门的人。 “之前血狼王,没提到修罗门,所以修罗门的这些人,应该是后面才出现的。” 大黑狗低语。 还真是热闹。 一个小小的血狼谷,居然引来两大宗门的人。 …… 山谷里。 战斗异常激烈。 混元宗有十一人。 修罗门,同样也有十一人。 样子,都很年轻。 两方的修为也都差不多,基本都是开脉大圆满。 只有两个人,修为要强上一大截。 莫无神此刻,便看着两人中的其中一人。 这是一个紫衣青年,一米八五左右,约莫二十几岁,身形修长,长相俊朗,两只黑色的眼睛,透着一股凌厉之气。m. “柳常胜……” 渐渐地。 莫无神皱起眉头。 “柳常胜?” 金大圆一愣,狐疑的打量着紫衣青年。 “对。” “柳常胜,混元宗的核心弟子,位列地榜的第十名。” “在混元宗,颇为名气。” “以前,我见过几次,性格很傲。” 莫无神低声解释。 柳常胜在混元宗,可以称得上真正的天才弟子。 “原来是混元宗地榜的弟子,难怪这么强。” 金大圆恍然的点头。 混元宗,有一个世人皆知的地榜。 地榜,共有十个名额。 这十个名额,只有混元宗最强的弟子,才有资格抢夺。 换而言之。 地榜上的人,就是整个混元宗,最强大的十名弟子。 这些地榜上的弟子,不但有着超人一等的实力,还是宗门重点培养的对象。 因此。 无论是他们的地位,还是待遇,都不是其它弟子能比的。 柳常胜,地榜排名第十。 足以可见,他的实力有多强。 莫无神又看向另外十个混元宗弟子,都是遍体鳞伤,低声道:“他们也都是混元宗的核心弟子。” 混元宗弟子的服饰,都是统一的。 外门弟子的衣服,是青衣。 内门弟子的衣服,是白衣。 核心弟子的衣服,是紫衣。 同样。 外门,内门,核心弟子的身份令牌,也都是相对应的颜色。 “女人?” 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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