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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狗皮膏药 (第2/2页)
与九华到底存在什么关系。 按理来说,九华这一座城,战略价值不高,算不上什么大城,也是个难守易攻的地方,全武会应该不会傻到入住九华。 而且从进入九华以来,不管是官兵还是这些城里人,各个都是武者。 全武会若是真想占领这座城,不说水龙吟的官兵,光是这些个武者,也够他们喝上一壶了。 除非他们派出手下的精锐部队。 但那就如同杀鸡用牛刀。 他们一定还没这么豪气。 程三一没注意到段鹏,笑眯眯的又抢了一个鸡腿,“快吃快吃,这鸡腿美的,比你们那山鸡强多了,你们不吃,我可都吃了。” 古小天没好气道:“吃吧,吃死你。” 饭桌上,那壶酒除了程三一,还没人动过。 自从襄阳城的事情以后,古小天他们便不在随便喝酒了。 喝酒误事。 原本以为这一路,就是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吃吃喝喝。 可哪知,这一路走来,全是全武会,先是一个舵主,再是一个楼主,他们压根不敢喝酒。 一喝酒,就容易迷糊,一迷糊,小命可就没了。 姚遥没有那么多心事,跟程三一抢了起来,非说那鸡翅是她的。 程三一这么大个人了,居然会跟一个八岁的小姑娘掰扯起来,说什么小姑娘吃多了,就容易胖,一胖到时候就嫁不出去了,没人要,看你哭不哭。 八岁的小姑娘哪里管这么多,一下就窜了过去,程三一高高举着手里的鸡翅,哈哈大笑着。 姚遥没办法,只好哭唧唧的回来,装作一副委屈脸,跟古小天告状,说程三一欺负她。 程三一嘿了一嗓子,直道:“小小年纪,怎么就学会告状了?” 古小天满头的黑线,这两个人简直是一对活宝。 八岁的小姑娘,心智不成熟,倒也就罢了。 这个程三一,看上去都有三十好几了,怎么还是这么副活宝样。 帮姚遥抢来了鸡翅,程三一突然就露出了一副委屈脸。 古小天自然不会理会。 都三十多的人了,你跟我这里卖什么萌啊? 程三一只好从侧面入手,他望着姚遥碗里的半只鸡,馋的流口水,撇了撇放在长凳上的春夏秋冬,说道:“我说,小姑娘,你这剑,是不是春夏秋冬?” 姚遥满嘴塞满了鸡肉,点了点头。 “要我说阿,你这身天赋,跟着这几个人,那真是可惜啦。我程三一虽然不收徒了,但你若是能管我叫一声程叔,我可以指点你一番,我保证只要一年的时间,你就能超过他们几个。” 姚遥本能的摇了摇头。 道理很简单,她的春夏秋冬是双剑。 程三一修炼的是刀法。 刀法和剑法,看似只差一个字,但其实有着天壤之别。 离东山曾经教导过她,人这一生,想琢磨透剑法就已经不易了,更别提别的刀法、枪法了。 自讨没趣的程三一只好作罢,用筷子挑着鱼肉。 古小天他们坐的,是靠近酒楼门口的一张桌。 此时,原本还在柜台里算账的掌柜,突然站起身来,连忙绕出了柜台,拱手道:“钱堂主,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这就是驻扎在此地的水龙吟四堂主之一,钱风华。 钱风华的个子算不上太高,唯独那双眼,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 钱风华对着掌柜拱手还礼,“属下跟我说有个老朋友来了,过来看看。” 掌柜一听就明白了。 在九华这座城里,就连酒楼掌柜都是武者。 而且这掌柜的境界还不低,江湖上的事,多多少少他都知道点。 酒楼掌柜连忙笑呵呵的点头,指了指古小天的桌道:“那我知道了,他们就在那呢。” 钱风华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但还是致谢了一番,并从腰间掏出几两碎银,让掌柜在去弄只鸡来。 座位上,古小天几人都看见钱风华了,要不说人家能当上水龙吟的堂主呢,不光境界高,涵养也高。 唯独程三一,一副难看相。 古小天好奇道:“你也有怕的人?” 这话一说,程三一就不高兴了,一拍桌子道:“怕?我说小朋友,我程三一走了大半个江湖,还没怕过谁!那家伙之前就是我身后的跟屁虫,好不容易给送到水龙吟当堂主去了,又来打扰我的生活,真是跟个狗屁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 古小天听着觉得好笑。 说别人是狗皮膏药? 殊不知,最狗皮膏药的人就坐在那里,说别人是狗皮膏药。火星多多的开局挨揍一百次,我觉醒天生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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