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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那就抢他娘的 (第2/2页)
对众将校侃侃而谈:“今天开始,我们不用躲着东胡王跑了。” “咱们放纸鸢。” “以前只是用几百人放匈奴人的纸鸢,这一次咱们玩点大的。” “八千人主力纠缠东胡王,不断消磨匈奴人的战意。” “本将需挑一勇士。” “只带八百最精锐的骑士去突袭东胡王的老窝。” “谁敢?” 在李信看来,打仗这种事跟做生意没什么区别。 ——都不去做自己赔不起的买卖。 譬如带着主力去掏东胡王的老窝。 听上去很美。 万一,中计了呢? 八千主力都葬送在东胡王的阴谋里,他就是大秦的罪人。 而用主力纠缠东胡王,今天杀几百,明天杀几千。 不断打击匈奴骑兵的士气,就没什么问题了。 草原很广阔。 足够几十万骑兵纵横来去,转眼藏到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老子一人三骑。 老子的战马有马蹄铁,不怕长途奔袭。 凭什么不耗死你? 这样做还有另一层好处:东胡王安心,左贤王安心。 只要找到秦军骑兵主力,东胡王就不会担心老窝被掏。 派出去的八百精锐骑兵,就有很大的可能性掏了东胡王的老窝。 等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才是秦军大肆追杀匈奴骑兵的时候。 折损了也没关系。 心疼一下。 然后,继续带着主力跟东胡王周旋。 只要消耗得次数够多,总会有彻底将其击溃的时候。 “都别抢,老子是副将,率兵掏东胡王的老窝,我屠诚当仁不让。” “笑话,谁家的副将只带八百兵?还是我这个五百主统兵更合适。” “唉,都要点脸啊。” “妈蛋,抢军功的时候要脸有用吗?” “……” 经过一番嚷嚷,屠睢的儿子屠诚凭借副将的巨大优势抢到了掏东胡王老窝的机会。 带的都是亲兵。 以一当十的那种。 亲兵是将门传统,也是每个将领最信赖的士卒。 关键时刻,可以给主将当肉盾。 战技纯熟,悍不畏死。 纵有千军万马突袭,不起眼的八百人也能顶住攻势小半个时辰。 舍得把这样的部队派出去冒险,李信也算下了大本钱。 是夜。 三更造饭,五更拔营。 当清晨灿烂的阳光洒在草原上的时候。 屠诚率领的八百骑变成彻底的匈奴骑兵,绕过白岗山,直扑东胡王的王廷。 李信部已经换装成秦军制式盔甲,纵马赶至白岗山下。 “上天有眼啊!” 东胡王看着盔明甲亮,队列整齐的秦军骑兵,开心得扔掉手里的羊腿。 急吼吼地召集部下,准备出击。 他没理由不开心。 找了四个月都没找到的狐狸,终于敢直面草原勇士,就是天大的喜讯。 今天就该教这只狐狸,该怎么使唤骑兵。 “秦人不会骑马!” 部下逐渐向他汇集的时候,东胡王意气风发地指点江山:“骑兵不是步卒。” “不能跟步卒一样排队冲锋。” “骑兵就该飞起来。” “像长了翅膀的雄鹰,飞得越高越好,越快越好。” “扑击狐狸的时候,才会收起翅膀,像箭一样钻透敌军的阵营。” .乐瑶小公举的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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