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解析,知道剧情的我无敌了_第一百九十三章 可怕的狙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九十三章 可怕的狙击 (第1/5页)

    一个翻身,李素眉观紧缩,感受到被锁定。

    他猛吸一口气,用法力将三女送出去同时迅速的举起了并没有丢掉的烛龙。

    枪口一瞬间就抬了起来,眼中一抹寒芒,瞬间就瞄准了狙击自己的方向。

    呯!

    呯!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呯!

    刹那间,连开三枪。

    轰!轰!轰!

    虚空,直接炸裂,不到百米开外,直接发生剧烈无比的爆炸。

    李素动作不停,对烛龙的威能进行调整,刹那间八百公斤重量压在了他的身体之上。

    枪口微微修正了一下方向,没有任何犹豫,开枪!

    轰~!

    枪口整个都抬起来一寸,直接压下。

    轰~!轰~!轰~!轰~!

    接连五枪。

    每一枪,李素都会滑退差不多一尺距离,每一次开枪烛龙都微调整位置。

    咦?

    三千八百米开外,那是和烛龙外观完全不同,但却一样巨大无比,有着铭纹闪烁的狙击枪。

    若是此刻国字脸队长在这边,必然会惊呼。

    坏神系列!

    财团那边发明的,相比较各方面性能都更加稳定的烛龙一型,此枪无疑威力更大,更加狂暴,完全不为使用者作想,真正的杀器。

    拿着枪的,是一个女孩。

    长着一张娃娃脸,也是娃娃身材,有着孩童的天真雀跃的同时,更有着对生命的冷酷漠视。

    她脸上露出一丝异色,三千八百米直接回击?周身有五个地方被锁定了。

    不但躲开了第一击,还打掉了自己后面三枪?

    十秒,八枪?

    夏国军队里,又出神枪手了?

    她嘴角一钩,脸上露出天真无比的笑容,伸出红红的小舌头,添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准备开枪。

    这时,一只手抓住了少女的枪身,提了起来。

    “阮青,别闹了!”

    嗖!嗖!嗖!

    子弹瞬间就呼啸而来,少女身边之人伸出手掌,有宝光在勃发,一朵莲花虚空盛开。

    嗡!

    仿佛石子落池塘,略微震了一下,子弹立刻失去力量,停了下来。

    此刻,国字脸队长已然带人杀到了,六人躯体上有宝光闪烁,眼瞳带着无比强烈的杀机。野外偷袭,简直不能忍!

    不过当看到偷袭的人,国字脸队长杀意略微一顿,脚步停了下来。

    “陈胜!”

    陈胜,真正的陈家的人,五姓那个陈,他一身白衣,面容俊朗,风度翩翩,整个人充满贵族气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气度风度都极其完美,同时本身也是当代天骄,不到二十岁已然完成一次化道,实力极强,不弱于赢战、张笙萤他们,五姓的牌面之一。

    “并没有偷袭你们的意思。”

    陈胜英俊的脸上一抹歉然,气质优雅的道:“只是阮青被你们队伍里面的神枪手吸引,想要讨教一下,实在抱歉。”

    伴随着他的话语,国字脸队长没有说话,一干队友成员却气的不行。

    讨教?

    若不是他们的狙击手实力不差,恐怕已经都变成尸体了吧。

    “戚!”阮青狙击枪一撇甩开了陈胜的手,脸上一抹不满神色,显然对方打断了她的兴致,“你真没劲,刚到有趣的时候了,况且开枪前我都故意集中杀意了的,对方展现出来的枪法,不可能察觉不到,切磋而已,道什么歉?”

    她不满的转身就走,完全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仿佛一个任性至极的小女孩,只顾自己,不管别人。

    陈胜吸一口气,看向国字脸队长道:“实在对不住,让你们受到了惊吓...。”

    “走!”

    国字脸一语不发,直接转身就走。财团的性格,太清楚不过了,陈胜的行为无疑已经属于另类了,阮青那款才是正常情况。

    并且最重要的是打不过,说什么都没意义。

    即便陈胜虽然他看似道歉,不过是礼仪而已,真以为他在赔礼,认错,那你就错了。

    那些都不过是这个人的表象,他的眼睛里可是丝毫抱歉的意思都没有。

    不仅如此,陈家阮家的人出现在这里,郑家、蔡家、甚至于佐伊家无疑有可能都在附近,陈阮两家还好说,郑家与蔡家是一点都不想遇上。

    前者霸道,后者直接开战都没什么好奇怪的。

    如今这地仙界,夏国与妖族不一定见面就厮杀,可对上蔡家,真的是见到就会动手。

    打,国字脸队长不怕,可问题出现在这里的是陈胜与阮青,另外三姓极大的概率是郑家的郑康,蔡家的蔡元、佐伊家的佐伊京。

    很麻烦...,不,应该说极大的可能是他们全军覆没,对方了不起受点伤。

    几名队友吸一口气,忍不住捏了捏自己的拳头,五姓...。

    “哈,真是,我说怎么这么臭,原来有夏国垃圾在!”

    还没走几步,阴冷的声音想了起来,一道身影缓缓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