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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74节 (第1/3页)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楚瀛不吃这种碎骨头多的肉类,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着我干什么……”丁厌咀嚼的速度慢下来,怕自己脸上有脏东西。 “不干什么。”楚瀛道,而下半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旁人抢了先—— 爱撒娇:“你要不要开个吃播?你的吃相干净斯文,还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网友们爱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调味的,我哪种都吃不了。” “说到吃,我让人给你带了礼物,”爱撒娇说,“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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