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_第一百三十一章 都只是借口!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三十一章 都只是借口! (第2/3页)

   他倒是不关心这个。

    他关心的是这‘令’是什么?

    而且还加急。

    他在咸阳呆了不少时日了,也见过不少邮人传书,但像今天这种又是‘令’又是‘急’的,还是第一次遇见。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在大秦。

    皇帝下发的诏令才能被称为‘令’。

    官员的只能被称为‘命书’。

    ‘急’则是加急。

    秦朝的《行书律》中有规定:‘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

    律令意思很简单。

    ‘命书’和上面注明‘急’的文书,应立即传送,不急的也要当天送完,不准耽搁,否则依法处置。

    ‘急书’相当于后世的特快专递。

    秦朝传‘书’的方式很多。

    有步行传递,走得快的称为‘利足’,走得慢的称为‘轻足’,高级点的用马车传送,称为‘传’,因而专门用来送信的邮车也被称为‘传车’,骑马传送叫‘驿’。

    除此之外,秦朝还有船运。

    只要能加快书信传送的,大秦邮人基本都能用。

    不过大秦的邮人并不好当。

    有些书信的确不是‘加急’,但官府为了保证效率,也是想了各种方式对邮人进行监督。

    《行书律》规定邮人每天赶路的速度:‘一日一夜行两百里。’

    由于旅途中没法监督,为了避免邮人拖延症发作,以及在路上磨磨蹭蹭,官府也另外规定:上路之后,邮人必须记录自己当天走的路程,途径的重要城邑之间的距离,以供上级考核。

    除此之外。

    《行书律》还规定:‘行传书、受书,必书其起及到日月夙暮,已辄相报也。’即地方县府必须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早晚,以便及时回复。

    在秦朝能当邮人的都是‘神行太保’。

    秦落衡听了一会。

    却是发现这‘急令’就在城中打转。

    当即惊疑道:

    “不会是长吏把我说的那些话告诉给了始皇,始皇一怒,直接下令让百官议政?”

    “这不至于吧?”

    但他仔细的想了想,好像近来也就这个事了。

    秦落衡脸皮一抽。

    无语道:

    “长吏这让我怎么说你。”

    “你多少委婉一点,旁敲侧击一下也行啊。”

    “你这一弄,不是明摆着告诉百官,你跟其他人不是一路人,其他人都有私心,你一身正气、为国为民,但你这不是直接成了百官的活靶子吗?做事哪有这么冲动的?”

    “现在好了。”

    “直接成了众矢之的。”

    “关键做人不能这么虎啊,你至少也去拉几个同伙啊,这孤军奋战......你就算全身都是嘴,也说不过啊。”

    秦落衡扶额,也是感觉头疼。

    他感觉

    自己还是低估了长吏对大秦的感情。

    这都不能说是深沉了。

    这是偏爱!

    秦落衡低头思索着。

    事到如今,他也不能坐视不管。

    毕竟......

    那些话是他说的。

    秦落衡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对秦长吏这么上心,或许真是对其怀有感激之情,亦是对他的教诲充满敬重,亦或者......两人间有着某种莫逆的情愫。

    反正。

    他不想看到秦长吏出事。

    但一想到秦长吏卷入的事情,秦落衡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