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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你为什么会住在这儿 (第2/2页)
些忍俊不禁。 苏晴抱着被子不知不觉睡着了,直到习承敲门,才不情不愿的从被窝里冒出头。 “我要睡觉。” 见她确实困的不行,习承的语气不由放软了两分:“吃完饭再睡。”m. 苏晴打了哈欠,从床上坐起来,不雅的伸了个懒腰,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道:“去哪儿吃饭?” “跟我就是了。” * 餐厅不大,却灯火通明,他们到的时候,朝华已经在哪儿了,她热情的给苏晴打招呼,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架势。 “苏妹妹,你跟王爷一路舟车劳顿,我特意让人炖了燕窝给你,你快尝尝。” 苏晴看着推到自己面前的燕窝,笑道:“金丝血燕的口水我可不喜欢吃。” 朝华一脸鄙夷,随后笑道:“这等好东西苏妹妹怕是一辈子也见不到几次,错过了多可惜?” 苏晴闻言冷笑一声,在包里掏了掏,随即将一根如婴儿手臂粗的人参拍在桌子上,道:“金丝血燕的巢穴你还当宝了?要不要我给你科普一下这燕窝是干啥的?” 说完不等朝华发炎,那小嘴就开始叭叭。 “所谓燕窝就是金丝血燕幼鸟的窝,幼鸟生活无法自理,它们在窝里拉尿,虽说燕窝会经过人工挑毛清便处理,但被屎泡过的东西,也就你拿它当宝,这玩意儿还是留着给你好了。” 说完,在习承震惊的目光中咬了一口人参。 这才是又之前又滋补的宝贝。 尤其在冬天的时候,隔三差五的啃上一口。保证身体而倍儿棒吃嘛嘛香。 习承觉得自己的筷子要拿不稳了,张嘴道:“你就这么吃人参的?” “你要不要也来一口?”边说边霸气的从中将人参掰断,将较大的一半递给他。 习承:“……” 这败家娘们。 苏晴看了眼深受打击的朝华,昂了昂脑袋。 朝华脸色苍白,一种羞愧感油然而生。 她怎么也想不通,这个小村姑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人参,还带在身上。 人参在药铺都能买到,但像苏晴手中这么大的,还真不多见。 如今被她如此糟蹋,莫说习承心疼,就连躲在暗处的暗卫也都要捶胸。 人参有这么吃的? 真以为是地里的萝卜随便啃? 别人怎么想苏晴不在乎,此时她的双眼紧紧盯着桌子上的饭菜。 妈诶,样式太多,她都不知道该出哪个。 “朝华姑娘,我不管你是通过什么方法进来的这里,但这儿不是你能呆的地方,今天晚上我就让人送你回去。” “王爷……” 看着欲哭欲泣的朝华,习承脸上的厌恶丝毫不做掩饰! “你出去!影响到本王吃饭了。” 朝华:“……” 苏晴也不急着吃饭了,双手托腮的看热闹,直到朝华捂着脸跑走,她才抬眼看向习承,结果对方也在看她。 苏晴端起一碗米饭,扒拉了一口,道:“你这么做就不怕她将来不带你去丹林国的禁地?” “没有她我也能去,不过需要花费些时间罢了。” “既然不需要她,为何又留着她?” 以她这段时间对习承的了解,这男人可不像心慈手软的人啊。只欢不爱的寒门医女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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