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咒力的话就当幕后操盘手好了_第144章 无良教师五条悟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44章 无良教师五条悟 (第1/2页)

    -

    进入了废弃工厂的几个学生全神贯注,进入了警备状态。

    再怎么说,这可是五条悟的任务。

    肯定会有不寻常的地方。

    就算现在的任务分配制度是由咒术界与普通人政府一起控制发布的,但是五条悟身为最强,所接手的任务肯定都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最开始的时候,咒术界与普通人新组建的“窗”在给五条悟发布危险程度远高于其他人的任务时还有些小心翼翼。

    但是后来,他们发现五条悟并不对这些高危的任务有什么反应,于是他们慢慢地将越来越多的任务分配到这位“神子”的身上,而神子也真的如同神子一样,无论是多少的任务,都能够准时的完成。

    更何况,虽然大家明面上不说,但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高等级咒灵越来越多的原因正是因为五条悟的存在。

    众人越发的心安理得,将更多的任务安排给了这位“神子”。

    [反正,他可是神子啊!]

    [这是他应该做的,不是吗?]

    [如果没有他,也不会出现这么多可怕的咒灵!]

    [这是他应该做的。]

    成年后的五条悟又过上了林未央出现之前的连轴转的生活。

    就算是任务中出现了危险程度明显不是他该接手的任务,他也会默默地把这些任务做完。

    也许是因为最强根本不在意这些渺小的任务——总归是什么样的咒灵都只是一发茈的事情罢了。

    又也许,是因为五条悟在成长中,终于理解了自己的“最强”名号之下有着怎样庞大的名为“责任”的枷锁。

    谁知道呢。

    当然,虽然五条悟是一个幼稚又烦人的失德教师,但是在对于给自己学生的实践任务方面肯定是有他自己的分寸的。

    简单来说这个“他自己的分寸”的定义,大概就是“没死就成”。

    所以当禅院真希他们看见了这次的咒灵等级是一级的时候,也没有露出什么惊讶的表情。

    虽然比较费力,但是四个学生还是在成功祓除了这个咒灵。

    “大家还好吗?”禅院真希一遍给自己的伤口缠上绷带,一遍问着其他人的情况。

    “大芥。”狗卷拿出一支止咳药,向着禅院真希点点头。

    胖达坐在地上看着乙骨忧太给自己的破损处打上补丁:“真是的,悟不让你用诅咒女王你就真的不用啊。”

    乙骨忧太腼腆笑笑:“我也想要锻炼一下自己,总不可以什么都依靠着里香……”

    “说得对,就该好好锻炼一下,不要埋没了你的天赋!”禅院真希倒是看乙骨忧太更顺眼了些。

    四个学生整理了一下,准备将这次的任务结果上报给辅助监督。

    狗卷棘忽然感觉到一股陌生的咒力从下方直直地向他们而来。

    “腌高菜!”

    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地面下方刺出触手,将几个人全部击飞。

    “警戒!!还有一个咒灵!”禅院真希勉强躲过咒灵的致命攻击,拉着乙骨忧太向后迅速退去。

    “吼!”变身的胖达撕碎眼前的咒灵触手,给身后的狗卷棘争取到了使用咒言的时间。

    “碎裂吧!”狗卷棘不顾刚才战斗已经有损伤的声带,再次使用出咒言。

    乙骨忧太只在触手袭来的一瞬间失措了一下,随后就进入了战斗状态,挥舞着咒具帮助禅院真希对付面前的触手:“怎么回事!这和任务报告里说的不一样!”

    “出去再说这个,先想办法对付这个家伙!”禅院真希状态并不好,她吃了对咒力迟钝的亏,身体上被刺穿了几个大窟窿。

    “不好!这个咒灵怎么感觉……”熊猫刚想说什么,却被另一个方向凭空出现的咒力刺穿了身体。

    “胖达!”

    狗卷棘瞳孔缩小:“滚开!!”

    真希想要去帮助熊猫打掩护,但是她也无法应对这个咒灵的和攻击:“该死!乙骨忧太!你还在等什……”

    话音未落,诅咒女王就咆哮着出现,与新出现的咒灵扭打在一起。

    几个学生这才有喘息的空档。

    “胖达,你怎么样!”禅院真希皱着眉头检查着胖达的身体。

    “没有关系,回去找夜蛾修补一下就好。”虽然身体被直接贯穿,但是身为咒骸的胖达只要不被伤害到核心就依然能够保持行动。

    狗卷棘在旁边盯着与诅咒女王扭打在一起的咒灵——这个咒灵,已经超出了一级的范围。

    “这里怎么会有特级咒灵?”禅院真希咬咬牙,做出决定,“诅咒女王拖住那个咒灵,我们先撤退。”

    “嗷啊啊啊啊啊!”两个特级撕扯着对方,这样的场面已经不是他们几个学生能够控制的了。

    “打电话给五条悟……”禅院真希的话没有说完,就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

    “大家小心!”乙骨忧太抽出咒具,将偷袭的触手斩断,他转头,平日里眼神中所带的那股懦弱消失殆尽,冷静中还带着果决,冲着其余的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