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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毛脚女婿 (第1/2页)
这一天,机械厂工作了一天的男人们回到家,饭桌上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侬晓得伐?” 晓得啥? 陆家的毛脚女婿上门啦! 沪市人习惯将“未转正”的准女婿,叫做“毛脚女婿”。 这不是因为女婿脚上毛多,而是新女婿刚进门,不晓得怎么帮忙,让未来丈母娘、丈人感觉毛手毛脚的,越帮越忙。 “陆家小女婿虽说是从乡下来的,我瞧着倒不比你们厂子里一些刚进厂的年轻人差。”大多数人都这样评价。 当然这大多数人不包含李招娣,她今天存了看笑话的心思,可惜乡下人出乎意料,让她心气不顺的很。 吃过咸菜泡饭,她让大儿子给刘小草写信,一定要找个比陆家小女婿更厉害的男人带回家,给她扬眉吐气,她就不信了,啥好事都能给蒋素绢碰上,同样都是下乡,她女儿能干能吃苦,怎么着都比那娇滴滴的陆西橙受欢迎吧! …… 娇滴滴的陆大小姐愁眉苦脸地看着碗里油汪汪颤巍巍的肥肉,实在下不了口。 “橙橙,快点吃,你看竞川,都吃两碗饭了,你一碗都没吃完。”蒋素绢催促女儿,吃饭怎么还是没长进,慢吞吞的。 晚饭只有四个人,蒋主任说简单吃一点,又怎么可能只准备一两个菜招待第一天上门的毛脚女婿呢! 红烧肉,菜心肉圆汤,素菜包圆,葱油海蜇,小蘑菇炒鸡蛋,皮蛋豆腐,芹菜炒香干,还有陆国平买回来的酱鸭和白切鸡,凑了八菜一汤,摆了一桌子。 “竞川,这红烧肉妈放了一点点糖,你要吃不惯就说,下次妈再少放点。”沪市人做红烧肉的特征,一手酱油瓶,一手糖罐头,浓油赤酱,口感甜。 不过现在买白糖要糖票,主妇们不敢那么奢侈,不算特别甜。 一般自家吃肉,时常是水笋烧肉或梅干菜烧肉,不能上台面。 “妈,吃得惯,我很喜欢。”陆母的手艺不错,最主要的是,从饭菜,霍竞川尝出了家的味道,尝出了岳母对他的善意和接纳。 霍竞川吃完两碗饭,把陆西橙的剩饭倒进自己碗里,去厨房给她盛了半碗米饭,又拿了干净的碗,舀了半碗汤:“先喝汤,我帮你把肥肉夹掉。” “好!”陆西橙埋头喝汤吃饭,霍竞川负责给她夹菜,她不爱吃的,他全放自己碗里,动作娴熟,有条不紊,一看就是做惯了的。 陆国平朝妻子比了个眼色:你瞅瞅! 他早就说了嘛,他们姑娘饿不着,妻子还不信。 蒋主任:头疼,养女儿也没这样的吧! “你再吃两碗,我特地让我妈妈多煮了饭。”下午,霍竞川一走,陆西橙就告诉蒋素绢她准女婿的饭量,毕竟要经常在家里吃的,总吃不饱怎么行。 蒋素绢也不意外,老陆早就说过了,那么能干,吃得多还不是应该的,她从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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