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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一) (第1/2页)
我们先从先秦时期的传世文献里来看,是否有引用过以“九·六”为爻题的《周易》文本。若按先秦时期里成书最早的书籍,并且又引用过《周易》里的句子,当属《论语》了。 《论语》一书里有一处引用《周易》“恒”里的句子用于说明事理。“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这里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与今本《周易》“恒”卦“九三”爻辞是一样的。但在《论语》里引用时,既不点明出处,又不称《易》曰,更不反映“九三”这种爻称。为何孔子引用《周易》里的句子,而不点明出处呢?这恐怕是孔子的门生们抵触《周易》一书有关,认为《周易》被史巫用于过卜筮,所以,编篡《论语》时,将孔子引用《周易》里的句子,而不点明出处。 孔子晚年好《易》(指《周易》),就引起学生子贡的怀疑,形成了孔子与其学生子贡对《周易》一书性质看法的一场辩论。这事被反映在帛书《易传》“要”文中。虽然《论语》里引用了《周易》里的句子,可既不点明出处,也不反映所引用《周易》时是个什么样的结构形式。 《论语》之后的《墨子》、《孟子》、《庄子》,这些战国后期的书籍里,均无引用《周易》里的句子。显然,百家争鸣时期里的诸子们是排击巫术的。因《周易》一书在春秋时期(《左传》里记载)曾被史巫用于过卜筮,所以战国时期的诸子们也就把《周易》看成了巫术之书。而到了战国晚期一些书籍里引用《周易》里的句子用于直接说理,而一些书籍已然把《周易》排除与书籍之外。如《老子》、《韩非子》里均不引用《周易》里的句子。而《荀子》与《吕氏春秋》里已有引用《周易》里的句子,是作为同《诗》、《书》的书籍那样看待而引用。但引用时不称《周易》,而称《易》。如《荀子·非相篇》“故易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这里引用的句子,是与今本《周易》“坤”卦“六四”爻辞相同。但《荀子》里引用时并未说“六四括囊,无咎无誉。”这是省略了“六四”呢?还是这时的《周易》并没有改造成“九·六”爻题的结构形式呢? 《荀子·大略篇》也有一处涉及到《周易》及篇名称:“《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这称“易之咸”里的说法,却不是《咸》里的内容,即今本《周易》“咸”卦里没有这种卦爻辞。而这种说法类似于《彖传》解释《咸》文的文句。如“《彖》: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那么,《荀子·大略篇》里的“易之咸”文,是引用《彖》文吗?但为何不说《易》之《彖》,而说《易》之《咸》呢?,这显然是不合常规。这里不能认为是引用《彖》文,而是对《咸》文的解释。虽然《大略篇》是荀子门徒所编,这应是弟子记述荀子对《咸》的解释。这“易之咸”里的说法,应属于“易学”,即属于《易传》外的先秦“易学”。不过这“易之咸”里的说法,也不能说明荀子时期的《周易》是何种结构形式的文本。 《吕氏春秋》一书里共有三处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句子。 《务本篇》“易曰:复自道,何其咎,吉。” 《慎大篇》“易曰:愬愬,履虎尾,终吉。” 《召类》“易曰:涣其群,元吉。”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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