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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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五) (第1/2页)

    上卷《周易》导说

    第一篇《周易》文本说

    四、今本《周易》的前身——春秋《周易》文本

    1.《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及“《周易》有之”所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

    我们已知与今本《周易》相同的最早版本是帛书与竹书《周易》。竹、帛本《周易》与传承下来的《周易》文本是一种文本,都是“九·六”卦爻结构形式。而竹、帛《周易》版本的时间又并非很古,其竹书《周易》的上限也不过是战国晚期,那么,战国时期和春秋时期流行的《周易》也是这种文本吗?《周易》原初也是这种文本吗?

    从考古上所发现的今本《周易》写在竹简上的上限是战国晚期,下限是西汉初期。而从地上的历史文献来看,早于竹书《周易》之前的历史文献上记载的《周易》文本并非是“九·六”爻题。我们今天承传下来的《周易》文本,并不是《周易》原创时的文体格式。我们可从《左传》一书中记载的春秋时期史巫“以《周易》筮之”的称谓方式,和引用《周易》里的句子阐明事理时的称谓方式,均不反映“九·六”爻题的《周易》结构形式。说明竹书、帛书《周易》文本是后出。即在春秋时期还不是“九·六”爻题的《周易》文本,《周易》原初也就更不是这种文本。

    我们先看《左传》一书里的筮例,所涉及把《周易》文辞当卜辞时的称法。现将《左传》里筮例列举如下:

    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

    ⑵《左传·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复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⑶《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⑷《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⑸《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问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従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従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乃可数乎?史苏是占,勿従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

    ⑹《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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