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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七) (第2/2页)
行而遇险之象,不能不所需迟,而固可以需者也。‘孚’者,同心相信之实也。阴与阳合配曰‘应’。阴阳之自类相合曰‘孚’。凡言‘孚’者放此。旧说谓‘应’为‘孚’,非是。九五与三阳是合德,虽居险中,而诚以相待,秉志光明,而情固亨通,终不失正,吉道也。此以赞九五之德。‘利涉大川’,为下三阳言也;虽为四所阻,不能不有需迟,而性本健行,不畏险而自却,且有九五以为之主,非阴所能终阻,涉焉,斯含义而利矣。” 王夫之解释那句话是通过“需”的卦学里的卦画符号(坎上乾下)及六爻爻位、阴阳来解释的,实则是把那句话分割、拆解的支离破碎。你若不懂得八卦象数学,你就不懂他的说法的那些来历。但我们已然不明白王夫之所解释的“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总之,王夫之的《周易内传》是以象数亦理亦筮的东西,不凡从象数中阐发符合封建帝王社会里的“理”。王夫之有悲痛亡明抗清的一段爱国壮举,而不过已然是一位传统的士大夫。王夫之的思想已然有很多保守与阻碍社会进步的东西。王夫之的思想成果在于“史观哲学”,然他的“历史反思”已然是传统上的思维。王所处的时代,正是西方处于科学革命时代,世界处在文化上的重大转折期,而面对西方传教士带进的文明成果,东方的学者不屑一顾,只多看到是为技艺之术,而勿视科学技术后的思想与制度。王夫之面对西方的文明成果,已然跳不出“华夷之别,在于文野”的封建帝王传统文化藩篱,把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变成了巨大的包袱,而成为阻碍学习世界上其它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的“围城”。 王夫之的《周易内传发例》里说:“《易》之为筮而作,此不待言。王弼以后,言《易》者尽废其占,而朱子非之,允矣。” “《易》之垂训于世万,占其一道尔,故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故占《易》学《易》,圣人之用《易》,二道并行,不可偏废也。故曰:‘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学也;‘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筮也。” “京房,虞翻之言《易》,言其占也。自王弼而后至于程子,言其学也。二者皆《易》之所尚,不可偏废,尤其不可偏尚也。” “当位之吉,不当位之凶,其恒也。应之利,不应之不利,其恒也。使有恒之可执,而据之为典要。则《火珠林》一类技术之书,相生相克之成局,足以与于圣人之道义,天地之德业矣。” “盖筮者,知天之事也;知天者,以俟命而立命也。乐天知命而不忧以俟命,安土毅仁而能爱以立命,则卦有小有大,有险有易,有顺有逆,知其吉凶而明于忧患之故……所谓‘动则玩其占’也。” 从王夫之的这些所谓的“易学”说法来看,充分说明王夫之继承的是《系辞传》的衣钵。王夫之一样认为《周易》是为筮卜而作,并强调不可偏废“占”。封建帝国时期里的各种占验术数,被后儒者称为“技术之书”,那么支撑这些“技术之书”的正是帝国里的阴阳五行哲学理论。无论王夫之从“象数”义理上如何附会出封建帝王社会里的道德政治观,都不足以他认为《周易》是为筮卜,并不可偏废筮卜,而抵消了一切的义理之说。王夫之的“易学”况有百万言于世又有何补呢?王夫之一样是一位亦巫亦理的“象数易学”者。似乎他的“易学”诠释了王阳明的那句经典之话,“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这就是中国古代里所谓的大思想家、哲学家眼里的“卜筮”(算卦迷信)与“义理”(道德文章)观吗????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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