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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四) (第2/3页)
辞源》),而《左传》里记载的筮例,却说“以《周易》筮之”。 这里的“筮之”,实乃如同现在算卦上说的“算一卦”。“以《周易》筮之”,如同说“以《周易》算之”。从《左传》的筮例来看,应是以蓍草来起筮(现在称起卦,而现在多是以三个铜钱来起卦),起筮是用蓍草,而得出《周易》或其它“卦书”里的某一卦,再看“卦”里说的吉凶是何。用蓍草(后来用铜钱)是起筮(后称“卦”)的方法,而断吉凶是看“卦”里卦象与卦辞如何。那么,“筮”是问卜的方法,而“卦”是问卜的依据。《左传》里的筮例,在问卜某事未来吉凶如何时,所认为有一套可知未来某事情的吉凶方法,那就是“成卦法”(即“筮法”)与“断卦法”(以“取象”及卦辞含义的联想、比类、附会卜问事情的吉凶)的结合运用。在问及某事情的吉凶如何,要通过“筮之”,而看得出什么“卦”(“以《周易》筮之”,看得出《周易》里的某一卦里的卦象与卦辞;还是以其它“卦书”筮之,而看这种“卦书”里的某“卦”的卦象与卦辞),看“卦”里面说了什么。那么,这个“卦”的初始含义,就是那套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演变成筮术上的一套工具)里挂(“卦”)上去的东西(后称“卦辞”),得出某“卦”里的“说法”(即卦象与卦辞),也就认为得到了神的启示。 《易纬·乾凿度》里说:“卦者,挂也,挂万物,视而见之”。 《周易正义》里说:“《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 《周易正义》里引述的“卦”说,更形象的说明了“卦”的含义。这“卦”字的初始含义,就是指那套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被演变成“卦符号”)下挂上去的东西,正如《周礼》中所云的“三易之法”,即三种卦书,是有一套符号而挂上去三种用于卜筮的卦辞。因在《周礼》的编撰者,无疑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连山》、《归藏》、《周易》,这被认为三种卜筮之书,都是有一套“卦符号”,挂上去了卜筮之辞,无论是取象,还是卦爻辞,都是挂在“符号”上的东西。这是很形象的说法,实际就是这个意思。只有把“六十四画符号”(后称“八卦”或“六十四卦画符号”)挂上东西,如挂上八卦取象及爻辞这些筮术内容,史巫才认为能进行卜筮吉凶。“筮”与“卦”成为筮术上不可分割的方法与内容的关系。“筮”与“卦”,从《左传》里的筮例来看,“卦”是与“六十四画符号”分不开,“卦”是从“六十四画符号”中派生出的筮术东西。巫史把《周易》篡改成繇式的筮书,后又变成爻式的筮书,也就把《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六十四篇文章改变成了六十四卦符号及卦爻辞。自此《周易》里的那套符号,变成了“挂”上去的是八卦取象及卦爻辞,卦书的形式与内容也就完善具备了,巫史就认为以此来占筮人事上的吉凶了。春秋时期(《左传》记载)巫史已把《周易》篡改成筮书(后来叫卦书),用于卜筮人事吉凶。到战国末期至西汉前期出现的《易》(今本《周易》)学文章《系辞传》、《说卦传》,对以前巫史用《周易》卜筮进行了总结与理论化,才出现了“八卦”一词及八卦学说。虽然成书于战国后期的《周礼》里已出现(《周礼》云“大卜:掌三兆之法……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其经卦皆八”的说法,但还没有形成“八卦”的理论。从《周礼》里所说的“三易之法”,说明了“三易”都运用了“六十四画符号”。“大卜”所用“三易”进行卜筮都运用“八卦”(《周礼》里称“经卦”)与“六十四卦”(《周礼》里称“别卦”),即运用八卦取象及六十四卦里的卦辞占筮人事吉凶。这“六十四画符号”终于被巫史挂上卜筮的东西(即算卦的东西),《左传》里记载的筮例确实使用八种物象而附会人事吉凶,但还没有形成八卦一词及八卦筮书学说。《周易》一书里虽有“六十四画符号”,但“挂”上去的是政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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