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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一) (第1/2页)
我们首先分析出现在这十二个不同器物上“刻符”的组合规则及刻写形状。 从这十二个器物上出现的三十六个“刻符”(不包括“图六”“卜骨”正面上的一个残缺不全只有四个刻划的“符号”;也不包括“引用资料(三)”里所举例的摹本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上面出现的“38个六联体刻符”说法,是把“引用资料(三)”里所举例的摹本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也计算了进去。此处给于纠正,应是十二个不同器物上36个“六联体”刻符)来看,应是“六联体”的组合,即每组是有六个刻划符号组合。我们还能看到这些“六联体”的“刻符”,刻写在不同器物上时,少者是一个“六联体”的“刻符”,而多时在一种器物上却刻写上去十几个这种“六联体”的“刻符”。从这十二个器物上刻写有“六联体”符号来看,十二个器物中有四个器物,分别只刻写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十二个器物中而在一种器物上刻写有两个“六联体”符号的共有两个;十二个器物中而在一种器物上刻写有三个“六联体”符号的也有两个;十二个器物中而在一种器物上刻写有五个“六联体”符号的也有两个;十二个器物中而在一种器物上刻写有十一个“六联体”的符号只有一个。由此来看,商周(西周)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的多少,并不是有规律的运用。把“六联体”的符号刻写在某种器物上的多少,在于使用者而已。而不是“非一则两”的固定模式,即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出现一个这种“六联体”符号,是一次卜筮(算卦)的结果,出现两个“六联体”的符号,则是“变卦”筮法的结果。把出现在商周(西周)时期某种器物上有两个“六联体”符号,而说成是“变卦”筮法,无疑是一种妄说。我们通过这些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刻符”来看,目的是应知道这是一种“六联体”的组合。为什么是“六联体”的组合?这是关系着“六十四画符号”(即《周易》原创文本所用的六十四个符号)的发生、发展问题,后面将有分解。 从这些“六联体”刻符的刻写形状来看,三十六个“六联体”刻符中却出现有四种不同的刻划符号。 若从时间上来划分,属商朝时期有五个“六联体”的符号,它们分别是:1.“引用资料(二)”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2.“图一”安阳四盘磨村卜骨上的三个“六联体”刻符。3.“图二”安阳殷墟卜甲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 这三个器物上出现的五个“六联体”刻符里,却有四种不同的刻划符号出现,它们分别像“+”、“∧”、“八”、“?”(?指甲骨文里的数字五写法)。但这三种材料上出现的五个“六联体”刻符,而明显的是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与安阳殷墟卜甲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可以说已是有两种“刻划符号”组合而成,即“+”与“∧”的组合。而安阳四盘磨村卜骨上的三个“六联体”刻符里有一个“六联体”的刻符也是有两种“刻划符号”组成,同一时期里的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和安阳殷墟卜甲上的一个“六联体”刻符相同;另两个“六联体”刻符里,只是每个“六联体”刻符里出现有一个像甲骨文里的数字五写法外,其它也是有“+”与“∧”所组合。从这属于商朝晚期出现的“六联体”刻符来看,可以说,基本上是有两种“符号”所组成。即“+”与“∧”所组成。 我们再看属西周初、早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刻符的刻写形状。我们所举十二个不同器物上出现的“六联体”刻符,属西周初期和早期的分别是:1.“引用资料(五)”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商末至周初卜甲。2.“引用资料(六)”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西周初期)3.“中方鼎”(西周前期)。4.“图四”西周初期的龟甲。5.“图五”陕西凤雏村出土属西周早期的龟甲。从这五个属西周初早期材料上的八个“六联体”的刻符来看,其组成的“六联体”刻符的写法基本与安阳殷墟出土的商代晚期“六联体”刻划符号一样。这八个“六联体”的刻符,其中有六个“六联体”的刻符,可以说是有两个基础“符号”组合的。即有“+”与“∧”所组合。而这八个“六联体”刻符里只有两个“六联体”刻符,是每个“六联体”刻符里出现有一个像甲骨文里的数字五的横着写法,而其它同样还是有“+”与“∧”所组合。总之,西周初早期里的“六联体”刻符的刻写摸样与商朝时期里的“六联体”刻符刻写摸样保持的基本一样。由此来看,也可以说这些“六联体”的刻符基本上是有两种“符号”所组成。即有“+”与“∧”所组合。 我们再来看属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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