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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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五) (第2/3页)

的事情正相一致,而且大吉大利。这种情况说明数字符号无疑代表的就是《易》的卦象。”(《易学基础教程》朱伯崑主编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31页——33页)

    《易学基础教程》里对中方鼎上的铭文以及两个“六联体”符号的说法结论,既是引用李学勤的说法,又是认为中方鼎上的两个“六联体”符号是算卦的卦象符号。因为《易学基础教程》得出的结论认为中方鼎铭文的最后一句是:“贞问“△”地的臣民臣服于中吗?”所以“这之后就有数字组成的两个符号”,并通过引用李学勤的说法来证明中方鼎上的两个所谓的数字符号组合“就是《易》的卦象”。那么,也就是说中方鼎上的铭文与其后的两个“六联体”符号是个算卦(卜筮)的标记了?就是说这则铭文里所记的“中”得到昭王赏赐的封地时,还担心封地的百姓是否同意自己做他们新主子,就算了一卦(古时称“卜筮),所算的一卦是《剥》卦变《比》卦,也就把这两卦的卦符号(或叫“卦象”)刻铸在鼎上了。

    《易学基础教程》通过对“中方鼎”铭文的大意解释而做出的认为铭文最后一句是“贞问”的卜辞,并通过李学勤的检验得出“中方鼎”上的“数字符号无疑代表的就是《易》的卦象”的这种结论。这也是当今的权威学者们一般认为“中方鼎”上的两组所谓的‘数字’,表示是“中”得到“△”地作为采邑以后,对“△”地的百姓是否臣服于他所作的一次占筮,即所谓的“《剥》之《比》”变卦,就是这次占筮的结果和记录了。

    那么,“中方鼎”上的铭文与两个“六联体”符号是否能认为是卜筮关系呢?而这两组符号能否说成是“剥”与“比”两卦吗?能否通过《周易》一书里《剥》的文辞,而证实与中方鼎所谓的“贞问”事情正相一致呢?即神启示的很准呢?

    我们也来看一看中方鼎里的铭文。已知“中方鼎”是北宋年间出土的六件青铜器之一。原件早已不复存在,今天所看到的“中方鼎”上的铭文是流传下来的摹本。此铭文摹本前面已举例过,对此铭文一般释文为:zWWx.org

    “唯十又三月庚寅,王才寒次,王命大史兄△土,王曰:‘中,兹△人入史,锡于武王作臣,今兄畀女△土作乃采。’中对王休命,鼎父乙尊。唯臣尚中臣。七八六六六六八七六六六六。”(此释文里的“△”是一字,应是古代一地名,无法打出此字,故以“△”作记。笔者注)

    若是将这一铭文译成现代文就是:“在十三月庚寅这一天,王在寒地,王命太史把△地赏赐(给“中”)。王说:‘中!昔△地人归附为武王的臣民,今把△地赏赐给你作采邑’。中为答谢王善美的使命,制作了祭祀先人父乙的尊器。希望△地的臣民应服从这命令为中的臣民。

    ”

    以上“中方鼎”里的铭文译文,是笔者的译法。

    对于此铭文最后的一句话,即“唯臣尚中臣”,《易学基础教程》则认为是“贞问”辞(即“卜辞”),是卜问周王所赐之地的臣民是否会臣服于中。那么,要问是谁卜问呢?是“中”吗?通过“中方鼎”里的铭文来看,不是“中”的口气。那么,是制作这次册封文书的太史吗?太史制作册封文书有必要进行卜筮吗?而从铭文内容也根本看不出进行过卜筮的行为。

    “中方鼎”铭文属于“册命”文告,“册命”文告的格式包括:时间、地点、受册命者、册命辞、称扬辞、作器、祝愿辞等内容。经学者研究,西周青铜铭文格式分徽记、祭辞、册命、训诰、追孝、律令、记事等。“中方鼎”是太史记录王家赏赐采邑的册命事件,类如颁发的行政执照。西周早期青铜器铭文,以记载器主的功绩,君主的赏赐和册命为主。以说明自己的权力地位的来历,并世袭给子孙,即为贵族世袭权力地位和财富凭证。

    西周进行的分封是“封土授民”,即受封者不仅得到土地,还连同得到土地上的民众。“赐田”、“封土”多以“邑”、“采地”为单位。授封是要举行册封仪式,天子向受封者颁布册命,宣布封地。

    《说文解字》:“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册”是作为赐赠名号,赏赐爵位等的文书凭证。故称封册。西周青铜器铭文,常见册命记载。

    在西周时代,太史是掌管文书书写,册命等简牍文字的职官。天子在册命时是由史官代宣“册命辞”的。《周礼》云:“内史......掌叙事之法,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册命之......内史掌书王命。”

    西周册命铭文文字原书竹简,册命时由太史宣读受命者接受册命后铸器铭记。史官是代王宣命的操作主体,王是册命之辞的主意主体,铸器者是保持王的立意主体。

    西周早期少数册命铭文,形式还不规范,而到了西周中期册命行文就非常规范。如毛公鼎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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