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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十一) (第1/2页)
第十一篇《泰》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泰,小往大来,吉亨。 拔茅茹,以其汇,征吉。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译文) “十一、通泰,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这是吉祥,亨通的事情。 拔茅草,把相连在一起的根结一同拔掉,即除恶务尽,才是正确的。葫芦挖空,用来做渡河的工具,不至于沉没。不去结党营私,这样做是崇尚与中庸之道。没有只有平地,而不见陡坡的;也没有只出去,而不复返的。在艰难困苦中,坚守正道,无需忧虑,灾难自然克服。这正是有了爱,才会享有幸福。自由交往,即使未能与邻伍富裕,但相邻之间没有戒心,正是有了爱作为根本。商帝乙把女儿嫁给周文王,以此得福,这是很好的事情。但从此放松了警惕,城墙倒在护城壕里;也不再加强军备,这命令来自都城,其结果就出现了危险。” (解说) “泰”字对我们来说不难理解,现在还有着有关“泰”字的成语。如“三阳开泰”,“泰极否来”。这“泰极否来”应是通过《周易》里“泰”与“否”两名称形成的一个成语。“泰极否来”也成为后封建社会里认识事物循环转化的一个代名词。实际在《周易》里所讲的“泰”与“否”的关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在讲辩证关系的,还没有上升为循环论。《易传·序卦》里讲:“泰者,通也。”“泰”就是通泰之意,能够通泰的事情,自然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而“否”与“泰”是正相反的事情,是“不通”。不通的事情自然是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打破不通的局面,就转化为通泰的局面,这就是辩证的关系。《周易》一书里讲了很多辩证的道理,只是后封建社会,为帝王专制政治需要而遮蔽了《周易》里的光辉思想。把一部哲学书,硬生生的罩上巫术的帽子,成为人类史上的第一千古冤案。 本篇的“泰”:就是讲通泰之意,通泰了,事物才能有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否则就是“否”,是闭塞,是不通。就有大变小,由强转弱,这就是辩证的关系。 本篇题目是:“泰,小往大来,吉亨。”其意是“通泰,才使事物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是吉利亨通的事情”。本篇的内容就围绕着题目展开的论述。 “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茅茹”:茅草。“汇”:根相连一起。 开篇是用一个比喻句,是借拔茅草来比喻事理。这是比喻把有害东西清除干净,就不会影响“由小到大”的发展。这比喻是来自于生活中的经验。因茅草的生长,会影响到庄稼的生长,拔茅草连根结全部拔掉,自然是吉利的事情。即不影响庄稼的生长,岂不是好事么? “包荒,用冯河,不遐遗。” 本段还是运用比喻说事理。“包荒”:葫芦。“冯河”:渡河。“不遐遗”:不会沉下去。 这段是说“葫芦挖空,用来做渡河的工具,不至于沉没水中。”这确实是生活中的经验之谈,用生活中常见的事情,来比喻更深刻的道理。 “朋亡,得尚于中行。” “朋”:朋党。“亡”:通“无”。“朋亡”:意思是没有结私朋党。“得尚于中行”:意指崇尚于不偏不倚原则去行事。即在为政上,不结党营私,按中庸之道行事。那就像渡河时有了护在身上的葫芦作保障,就不至于沉没于水中发生危险的道理。这是为君子讲述的如何由小发展到大的道理。《周易》一书多是用形象的比喻来寓意道理。 “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本段里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虽是直觉的经验所得,但已上升到理性思维,也是一种辩证思维。既然事物是在相互转化,是一种普片的规律。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但人不是被动的听之任之。人能认识规律,而顺应规律,这就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既要坚守一种处世的原则。由此作者引申出要表述的思想。即“有孚”理念。既然“没有只有平地,而不见陡坡的;也没有只出去,而不复返的。”那么就应“坚守正道,无需忧虑,灾难自然克服。这正是有了爱,才会享有幸福(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这就是说,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既然事物会相互转化,那么如何面对人生的艰难困苦呢?作者提出了一个普世的准则,还称是一种救世良策。即人与人之间应有爱。这是作者建构的普世道德准则。作者并没有向神秘与迷信的神道上求寄托,求安慰。这正是理性的思维,这理性的思维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开启在古老的东方。“没有只有平地,而不见陡坡的;也没有只出去,而不复返的。在艰难困苦中,坚守正道,无需忧虑,灾难自然克服。这正是有了爱,才会享有幸福。”这理性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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