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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五篇(三) (第1/2页)
3 周初天命神权政治思想在《周书》里的反映 殷商人的天命观,不外是对“神”(帝神和祖先神等)的信奉,也不外是通过占卜和祭祀的形式与诸神交通,以获取诸神的旨意,以确保殷商政权的永享天命。 周初王室一样的通过祭祀与占卜想以获得鬼神与上天的佑助,这是从《周书》里可以看到周初王室对天命的信奉,成为了王朝的最大政治。 从《周书》里看到周初王室的上天信仰,不亚于殷商对上帝的信奉,我们可以从《周书》里的《牧誓》、《金腾》、《大诰》、《酒诰》、《召诰》、《洛诰》、《多士》、《君奭》、《多方》等多篇里看到浓重的天命思想。这种天命观就是神权观,用神权来维护周王朝的统治。永保“欲至于万年,维王子子孙孙永保民”(我们要统治天下到一万年,要让周王的子孙世世代代保有殷民)。周王想的是永保自己的江山,万年不变,并不是想的是天下人民怎样共享平等,自由与幸福。而是让民成为周王的子子孙孙来统治,来奴役。这就是周初统治者想的是让上天保佑他们代代享有‘天下’。 我们可以从所列举的《周书》里的那些篇章中看到西周前期浓重的天命思想。 《周书》里反映的天命观: ①《牧誓》:“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现在我姬发是奉天命执行上天对他的惩罚)。 ②《金腾》:“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而你们的姬发不如我多才多艺,不会待奉神鬼,他们却受天命于天帝之庭,拥有全天下,所以他能在人间安定你们的子孙)。 ③《大诰》:“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予不敢闭于天降威,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命”;“天降威,知我国有疵”;“已,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尔时罔敢易法,矧今天降戾于周邦”。 ④《康诰》:“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因为他的这些功劳被天上的上帝听到了,上帝高兴,就大命我们文王诛杀殷纣)。 ⑤《酒诰》:“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 ⑥《召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⑦《洛诰》:“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 ⑧《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非予罪,时惟天命”。 ⑨《君奭》:“周公若曰: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亦惟纯佑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时昭文王迪见冒,闻于上帝,惟时受有殷命哉!” ⑩《多方》:“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尔罔不知。洪惟图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 以上从《尚书》中的“西周书”里抽出一些句子,看周初统治者的天命思想。《西周书》里充斥着大量的天命思想,我们只是抄录的一小部分,窥其全貌。 周初的统治者把天命当成一支挥舞起来的大棒,打向殷遗国、遗族及非周族统治下的其他异族,异邦。天命成了维护周王统治的政治工具。若不听命周王室,就要带天罚罪,因为天命已从殷商转移到了周,听命于周就是听命于上天,不听命于周就是不听命于上天。周王就有理由代天惩罚。天命神权成为王室的任意解释的法典。天命也只有手握着祭祀权、占卜权、武装权,即神权与世俗权力合二为一的周统治者有权作出解释。 而对内部,周初的最高统治层,也十分明确。小周邦如何灭掉大殷国,是文王建立了“德”,才不断的扩大周族的地盘,奠定了与殷纣王抗衡的基础。而殷纣王还停留在“我生不有命在天”的天命里,而不思去巩固其统治的方针策略,所以才失去了‘天下’。在殷周交替之际,周公看在眼里,明白于心中。他不能不对天命有所怀疑,但“神道设教”又不能不是最好统治百姓的一种统治工具和维护王朝统治的有利的思想武器。周王室才大力倡导天命思想,并以代天行命来镇压异己与归顺的邦国与诸侯。这是挟天命以令诸侯的神权时代,但世间的事,往往也会是愚人者反自愚,事物存在着两面性。周公也许看到这一问题,而常告诫大臣以德行政。周公在天命观上显然是内外有别的方针,在对外体现的是君权神授,而对内体现的是修德辅政。 《君奭》:“周公若曰: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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