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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 (第1/5页)
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一章:《周易》文本探源 第二讲:春秋《周易》文本 第一节:《左传》一书里记载春秋时期的《周易》文本 上一讲里我们讲述了,今本《周易》一书的特殊格式,那种格式在世界上的书籍里,是个独一无二的。已知那是个卜筮之用的格式,可那种独特格式(或叫套子)里,装进去的却有着思想内涵的东西,这不能不让人更加惊奇。是如何造成这种外形与内容奇特的反差,也不由得使我们怀疑这种格式与内容形成巨大反差存在的真实性,难道创作《周易》一书的作者,能写作出如此有思想性内涵的文章,而为何装进卜筮之用的“套子“里呢?我们非常的怀疑这是《周易》创作的本义,果然我们在先秦的历文史籍《左传》一书里找到了被人忽视的答案,那就是春秋时期流行的《周易》文本,并不是我们今天传承下来的数字爻题格式的《周易》。 《左传》一书里保留着有关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也有引用《周易》的例子。 我们先看《左传》一书里保存的筮例列举如下: 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 ⑵《左传·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 ⑶《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wap..OrG ⑷《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 ⑸《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 ⑹《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侯辞秦师而下。” ⑺《左传·成公十六年》:“晋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⑻《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 ⑼《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 ⑽《左传·昭公五年》:“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 ⑾《左传·昭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⑿《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 ⒀《左传·哀公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 以上是《左传》一书中保留的十三个筮例。其中有十一筮例应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另两例应是其它“卦”书(《连山》或《归藏》)的筮例。 由《周易》筮之的筮例中有三例是直接点明“以《周易》筮之”。十三个筮例中除两例外,均称谓一样,即“遇某之某曰”。如“遇《观》之“否“曰”。其卜筮出现的“繇”曰内容与今本《周易》一书里的“爻辞”内容的一样,而那时不称“爻辞”(即数字爻称)是称“繇”。 如《左传·僖公十五年》记:“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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