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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三十) (第3/4页)
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这一筮例虽是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的例子,但与《左传》中记载的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的十一筮例中其它的筮例的筮法则不相同。其它十个筮例都是“变繇”筮法,而唯此例中所说的“是谓‘《艮》之《随》’”则不是“变繇”筮法,因为这“《艮》之《随》”之说,在春秋《周易》文本里的《艮》中是没有以“随”做“繇题”的。 此筮例先说的是“艮之八”,而太史解卦时说是“艮之随”。这筮例上的“八”说,在易学上虽有定论,是谓占出的一个不变卦,即没有“变爻”的卦,才称“八”。首先把《左传》里的筮例以今本《周易》释之,本身就是错误的,因春秋《周易》文本并不是爻式结构,焉能说“变爻”呢?除非这一筮例是其它卦书筮之的筮例。 而此卦是穆姜薨于东宫之前,即要搬入东宫时而进行的卜筮,所得的“卦”是“艮之八”。而让太史解释这一卦的吉凶时,太史在解卦时却说的是“艮之随”。那么,这里的“八”说是何意呢?又如何将“艮之八”变成是“艮之随”的说法呢? 此卦例筮出的是“艮之八”,而太史所言是“艮之随”。可这个“随”则不是《艮》卦的繇称,因春秋《周易》文本中的《艮》中没有以《随》来做繇题的。 若以《艮》卦画(),从第一基础画变起,而得出六个不同的卦画来。即: 123456 贲蛊剥旅渐谦 《艮》卦里是以“艮之贲”,“艮之蛊”、“艮之剥”,“艮之旅”、“艮之渐”、“艮之谦”来做为六句繇辞的繇题称谓,所以是没有《艮》之“随”的说法。 那么,由《艮》画变《随》画,即所谓的“变卦”,就得有五个“变”画出现。 起卦时若出现两个以上的“变”画时,所变出的另一个“六联体”的符号(当然也就知道这个“六联体”的符号是六十四卦里的某某卦)就超出了春秋《周易》文本的每一卦以六个卦名称做繇题的范围,只有取一个“变”画时,才不超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每一卦六个卦名称做繇题的范围,也就能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某一卦里的某一繇辞来。正是春秋《周易》文本作为卜筮起卦的局限性,才有卦名称为繇称的“繇式《周易》”再一次改造成以“六、九”为爻题的“卦爻式《周易》文本”。即今本《周易》就解决了起卦时出现两个以上的变爻问题。 那么,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八”说,并不是代表没有“变”的卦说。这一筮例里的“八”,既是指筮出一卦里一个无“变”之卦划的代称,也不能当数字“八”理解。这一筮例里的“八”,是指那个不变之画的写法。 这一筮例若按“变卦”筮法,在起卦时,由“本卦”变出“变卦”,那么这一“变卦”会在六十四卦里得出某一卦来,这就会超出春秋《周易》文本以六个卦名做为繇题的范围,若想得出本卦里的某一繇辞,即“变卦”的名称而超出了本卦里的繇题卦名称,似乎就难以得出所起出一卦里的繇辞来。所以“变繇”筮法,只会在起出某一卦里的六卦画中看变画,就得规定出只取一“变”画,也就超不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每卦里的六繇题之名称,也就得出所起出一卦里的某一繇辞了,即某之某曰的定式。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以所谓“变卦”筮法就超出某卦中六个以卦名称做繇题的范围,但以“六·九”爻题的《周易》文本,就可以用“变卦”筮法,并通过老阴,老阳为变爻,由“本卦”变“变卦”,就不局限于一卦里做繇题的六个卦名称了,相对就方便的多了。不过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时,若起出一卦时,出现有两个以上的“变”画,但只看所“变”之画的繇辞是何,而不“变”出“变卦”,以所起出的卦象和所“变”的繇辞相结合而联想、比附所问人事的吉凶一样是行得通的,这是一种方法。即使起卦时出现两个以上的变画,而变出的所谓的“变卦”,一样以所谓的“本卦”里的所变之画的繇辞以及结合所谓的“变卦”的卦象来联想、比附所问的人事吉凶,这又是一种方法。正如这一筮例的记载,太史就是以由《艮》变《随》,以所谓的“变卦”《随》之字义来比附吉凶的。而穆姜也是通过所谓的变卦《随》里的“卦辞”,即“元亨利贞,无咎”(这也似乎表明“变卦”筮法,得不到“繇辞”,因这一筮例虽得到《艮》卦,可不见以《艮》卦里的某一“繇辞”来断吉凶,反而用变卦《随》之字义及《随》卦里的卦辞来解释所问事项的吉凶)来解释自己的行为结果的。这就叫“筮无定法”,本来卜筮问吉凶是一种巫术迷信,没有任何科学的道理。 而这一卦例出现的“艮之八”,“是谓艮之随”的说法,就是一个“变卦”筮法。“艮之八”里的“八”并不是现代“易学”上所认为的是指一个不变卦的说法,若“八”代表的是一个无变的卦,那么这里就不能说是“是谓艮之随”。因由“艮”到“随”,是有“艮”卦画符号出现“变”化才能“变”称《随》卦画符号的。即所谓的有“本卦”的“画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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