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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二) (第1/2页)
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一章 由《左传》一书反映人们最早对《周易》的运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学"流派的雏形 第一节、《左传》一书最先记载史巫以《周易》筮之的筮例 《周易》一书在先秦历史文献里,唯《左传》一书最早记载人们对《周易》一书的运用,而从当今考古上也未曾发现早于《左传》一书对《周易》的记载物证。 《左传》里一共记载有十三个筮例,除去两卦例不是以《周易》卜筮外,其余的十一筮例,则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筮卜的筮例。以下我们抄录出这十一筮例,并做简要的筮法说明。 ⑴《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恒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此筮例“观之否”里的“否”,是春秋《周易》文本里《观》中的第三“繇题”,也叫“繇称”。《观》里的第三“繇题”与“繇辞”是:“《否》,观国之光,利于用宾于王。”史巫占出《观》时,通过揲蓍数,已知《观》第三揲蓍数是个“变”数,也就知道第三繇辞是个用来断筮的“繇辞”了。史巫就会说:“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这种解筮说法。并通过这句已被改称为"繇辞"的话,去类比、联想、附会所卜问的人事吉凶结果。 (如知《左传》里记载春秋时期史巫如何用春秋文本《周易》卜筮,请参阅"《周易》哲学解读"一书里的"《周易》卜筮说") ⑵《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毕万问筮于仕途上的吉凶,占筮出的是〝《屯》之“比”〞。即春秋文本《周易》筮出《屯》中的“比”繇辞。“比”是《屯》里的第一繇题。今本《周易》里《屯》是以“初九”为爻题。而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的第一繇辞是以“比”为繇题。无论以“比”,或是以“初九”为称,但内容是一样的,即“磐桓。利居贞。利建候。” 这一筮例,是毕万问官如何,得出的是《屯》里的“比”繇辞。而解筮的是辛廖。 这一筮侧解筮时已运用了"八卦"取象(虽然《左传》里的筮例并不反映"八卦"一词和说法),如“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里的"土"、"车"、"马"、"兄长"、"母"都是来身符号里的取象。此筮例已有"卦"字出现,和"卦"的称法。 ⑶《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此段记载了成季出生前,既占又筮。占(龟占)与筮(《周易》一书里所用的一套符号)结合来决疑。筮卜的结果是得到《大有》,此筮例中的“乾”是《大有》里的第五“繇题”。而此筮例在断吉凶时,也没有直接点出《大有》里的“乾”做繇题里的繇辞(即“厥孚交如威如,吉”。今本《周易》“大有”里是以“六五”为爻题,而内容是一字不差。),也不是以这一繇辞来解筮,大概是看不懂这一句所谓的占辞吧,或是这一句所谓的占辞之意与要问的事情联想不到一块,才避开不谈。史巫占出此筮倒,是通过取象(后称的"八卦"取象)分析后,变成自己的解筮意思说出“同复于父,敬如君所”的话来。因《大有》里画符号里的内三画是八卦里的“乾”卦,其取象为“父”,为“君”。当然做为《大有》的第五繇题的“乾”,其内外卦都是属八卦里的“乾”卦。故这一卦例只取“乾”卦象来解卦,才说出“尊贵如同父亲,敬重如同国君”的解筮说法。 ⑷《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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