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二十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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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二十六) (第1/3页)

    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四章

    先秦"易学"汇集——《易传》,对《周易》的学术研究

    第六讲《系辞传》对《周易》是如何解释的

    第三节

    我们再来看《系辞》在阐释今本《周易》时,我们为何说《系辞》是帝王的宣言书?

    《系辞》开宗明义的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天尊贵在上,大地卑贱在下,乾为天,坤为地,天地由此而确定。地的卑下与天的高上已经陈列出来,尊贵与卑贱的位置也就确定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这是《易传·系辞》篇首开宗明义的说法。《系辞》所反映的这一等级观念被后儒家思想体系所吸收并发展,成为后封建社会里统治者治国理政的主要理论工具。

    这把自然界里的寒来暑往,暑往寒来的自然现象,抽象出一种理论,比附到人类社会里来。认为社会里也应如天道那样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把天地自然现象,套到社会人生的头上,也就形成尊卑等级永恒的秩序。从自然界的天尊地卑,引申出人世间的君尊臣卑,男尊女卑、夫尊妇卑等。

    以“天尊地卑”为自然法则,而延伸到社会人伦纲常,以确立君臣、夫子、夫妻上下贵贱等级关系。后儒家以此为据,确定伦理秩序,并认为高低贵贱不可逾越。故正是同时期的董仲舒《春秋繁露》中的“三纲五常”的关系由此而确定。

    后儒家将天道神格化,赋予“天”的意志,认为伦理纲常就是天道在人世间的反映,是天之经地之义也,是不可更改的天之理。《易传》提出天尊地卑是为了建立一套等级森严的统治秩序,甚至天地关系就是君主统治、封建宗主制、男尊女卑等社会政治形式的直接表象。《系辞》用天尊地卑的自然现象类比贵贱的社会现象,是后儒家等第观念最为有力的佐证。天在上、地在下是永远不变的,所以尊者为贵,卑者为贱也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因为这是依天道确定的人道。天尊地卑也就成为后封建帝制时期里文化思想体系的源头,是帝王统治社会里尊卑秩序的法理依据。

    而社会里的君臣、贵贱、尊卑的等级制度,正是等级社会所造成的不合理现象,说成是天地本来的秩序,为维护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寻求理论依据;为寻求帝王家天下的理论根据,而把天地自然四季运行的规律,上升为一种“天道观”,而比附到人类社会,把不合理的等级制度说成是天经地义的根本,为帝王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寻找到“合理存在”的根据,以此来麻痹所统治下的人民,使人民甘愿做奴隶,子子孙孙做个好奴隶。

    这无疑为帝国里的等级纲常秩序,以天道生成观铸就了一道思想意识领域上的万代长城,把臣民圈养与奴化于这“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的文化意识里。不知不觉的奴化与接受“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天道自然法则,也铸就了中国人世世代代信命的根源,也为不平等的罪恶专制制度类比寻找出万世不破的理论根据来。

    可从无人质疑过,天为何是“尊”的,地又为何是“卑”的。由“天尊地卑”比附到社会里的君尊臣卑,男尊女卑的政治制度上。中国古代哲人从天地自然中为不平等的等级制度寻找到认为是天经地义的理论根据来,为帝王家天下而服务的思想理论。而西方的哲人们却从天地自然里为人类寻找到天赋人权平等自由的自然法来,这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我们说,自《系辞》始把八卦筮术理论化,即“亦筮亦理”错对《周易》一书的看待。正是需要“天尊地卑,贵贱位列”的等级秩序,并为等级秩序所需要而麻痹人民的卜筮(视为沟通窥视天命的工具)之学,故秦帝国并不禁止,才得以汉象数易学(筮术易学)的繁荣与发展。

    《系辞》开宗明义的就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而天缘何为尊呢?地缘何应是卑的呢?天与地本没有什么尊与卑的关系,把天地自然现象,而抽象为尊卑关系,为王权专制制度的合理化寻求思想上的理论的武器。

    为了维护王权大一统的家天下里的尊卑等级秩序,就用自然中运行的现象,比类到社会政治上来,其维护社会既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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