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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四) (第4/5页)
的嫌疑了。不过古代没有版权一说,故没有剽袭之说。 我们再看王弼对《周易·屯》的注释。 《屯》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注)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往,益“屯”也。得主则定。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注)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注)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注)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注)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已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注)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滞,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屯难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间,小贞之吉,大贞之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注)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进无所适,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得,居不获安,行无所,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从对这一卦文辞的解释来看,王弼还是运用象数里的“卦位”和“数”来说事。 首先用其卦符号取象而称"刚柔"解释所谓的卦辞,是继承《易传·象》文的说法,通过符号而产生的"刚柔"说。如:"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一直推理出“大亨则无险,故“利贞”。往,益“屯”也。得主则定。” 其次对所谓的爻辞注释,已然通过阴阳、数位等去阐述。 如:“志在乎五,不从於初。” “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 “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 “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 “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已志者也。” “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 “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 “下无应援,进无所适,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 从这些"数"去释说《周易》文辞,我们能看明白是注释的什么含义吗?恐怕无异于帮助看明白《周易·屯》文辞的含义。再者说,由此来看,王弼岂是不杂象数的纯义理"易学"么?他既没把今本《周易》彻底懂明白,也不可不受"象数"的影响。 我们再看王弼对《周易·履》文辞的解释。 “()履虎尾,不咥人亨。” 对本句话的注,王弼是连《象》文一并做出的注,来说明这句话的含义。 《象》(即《小象》):“履,柔履刚也,说而在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王弼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为主也,成卦之体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为履主,以柔履刚,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见咥’者,以其说而应乎乾也。乾,刚正之德者也。不以说行夫侫邪,而以说应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见咥而亨。” 王弼是通过《象》文的意思而对“履虎尾,不咥人,亨”进行的注解,但不能认为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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