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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八) (第4/5页)
”者,初终之序,而变化之迹也。 梁氏寅曰:夫易者,洁净精徽之教也。故其取象皆假托其物,而未涉于事;包含其意,而各随所用。然乾纯阳之卦,而取象于龙,则其意多为圣人而发者。故夫子于《文言》,皆以圣人事明之。今观之六爻,则象之所示,占之所决,夫人可用也,独圣人乎?如初九之“潜龙勿用”,在圣人则方居侧徽也,在君子则“遁世无闷”也,在学者则养正于蒙也。以是而推,其用何不可哉?朱子以象占言易,而不欲以事论,惧人之泥而失之也。 林氏希元曰:龙不止阳物,乃阳物之神灵不测者,故象乾之六爻。盖乾卦六爻,皆得乾道,不比它卦,故《文言》以圣人明之。比之于物,则是“龙”也。” 这里也是引用前人诸学,对排序爻题二字加上,也不过六字,而引述达上千字的说法。主要引用的是占辞(算卦)说,引朱熹两次占说;引孔颖达占说;引梁氏寅占说;引崔氏像占说。其它是引程颐阴阳气说;引李氏舜臣及林氏希元象数阴阳义理说。唯引沈氏驎士曰:“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比较接近《周易·乾》文辞本义。(沈麟士,南朝宋、齐人) 这所引述截然不同的说法,如何让学子们分辨是非呢?若不是西学东进,若不是伟大的孔中山推翻帝制。若还是继续注经的时代,又不知增添多少对《周易》经文的说法,岂不又得引述一连串的说法,去读"经"越来越增加学子们负担,越学越愚昧吗? 再看一看对所谓《乾》最后一爻辞的诸说。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本义:用九,言凡筮得阳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盖诸卦百九十二阳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纯阳而居首,故于此发之。而圣人因系之辞,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占之。盖六阳皆变,刚而能柔,吉之道也。故为“群龙无首”之象,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盖即纯坤卦辞,“牝马之贞”、“先迷后得”、“东北丧朋”之意。 程传:用九者,处乾刚之道,以阳居乾体,纯乎刚者也。刚柔相济为中,而乃以纯刚,是过乎刚也。“见群龙无首”,谓观诸阳之义,为无首则吉也。以刚为天下先,凶之道也。 集说:朱子答虞士朋曰:用九用六,当从欧公说,为楪蓍变卦之凡例。盖阳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纯阳纯阴,而居篇首,故就此发之。此欧阳公旧说也。而愚又尝因其说而推之,窃以为,凡得乾而六爻纯九,得坤而六爻纯六者,皆当直就此例,占其所系之辞,不必更看所变之卦。《左传》蔡墨所谓“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者,可以见其一隅也。 又《语类》云:荆公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无首,吉”。用九便是行健处。 林氏希元曰:用九本是阳爻之通例,然于乾卦六爻之后发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又曰:或疑“无首”之“吉”,刚而能柔则吉也。牝马之利,顺而能健则利也。刚而能柔,与顺而健者,性体自是不同。而《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何也?曰:乾变之坤,虽为坤之所为,然本自刚来,与本是坤者不同。故乾“无首”之“吉”,终不可同于坤“牝马之贞”。坤“永贞”之“利”,终不可同于乾之“元亨”。圣人不教人即所变之卦以考其占,而别著自此至彼之象占者,正以其有不可同耳。 案:爻辞虽所以发明乎卦之理,而实以为占筮之用,故以九六名爻者取用也。爻辞动则用,不动则不用。卦辞则不论动不动而皆用也。但不动者,以本卦之象辞占;其动者,则合本卦变卦之彖辞占。如乾之六爻全变则坤,坤之六爻全变则乾也。先儒之说,以为全变则弃本卦而观变卦;而乾坤者天地之大义,乾虽变坤,未可纯用坤辞也;坤虽变乾,未可纯用乾辞也。故别立用九用六,以为皆变之占辞。此其说亦善矣。以理揆之,则凡卦虽全变,亦无尽弃本卦而不观之理,不独乾坤也。故须合本卦变卦而占之者近是。如此则乾变坤者,合观乾辞与坤辞而已。坤变乾者,合观坤辞与乾辞而已。但自乾而坤,则阳而根阴之义也。自坤而乾,则顺而体健之义也。合观卦辞者,宜知此意,故立用九用六之辞以发之。盖群龙虽现而不现其首,阳而根阴故也。永守其贞而以大终,顺而体健故也。此亦因乾坤以为六十四卦之通例。如自复而姤,则长而防其消可也。自姤而复,则乱而图其治可也。固非乾坤独有此义,而诸卦无之也。圣人于乾坤发之,以示例尔。然乾虽不变,而用九之理自在,故“乾元”无端,即“无首”之妙也。坤虽不变,而用六之理自在,故坤“贞”能“安”,即“永贞”之道也。阴阳本自合德者,交易之机,其因动而益显者,则变易之用,学易者尤不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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