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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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五) (第1/3页)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下卷:后封建八卦纳甲筮法

    第一章:筮术上又一怪胎的诞生——八卦纳甲筮法

    第一讲:西汉京房在天人同构(即“天人合一”)的巫术与神秘主义思潮里架构出了“纳甲筮法”,奠定了后世二千多年里的八卦算命基石

    第三节:京房“八卦分宫纳甲筮法”的“理论”与“方法”

    一、

    我们前面已由《京房易传》里的内容而知其性质。《京房易传》虽然所用符号与名称与《周易》一书里一样,但内容与《周易》内容已是完全不同,一种是理性的哲学,一种是非理性占筮术。

    那么京房的“八卦”分宫卦术,是如何来筮卜人事吉凶呢?

    汉京房吸收了前人的阴阳五行学说,与西汉的"天人合一"神巫思想,创造性的建构出了八卦分宫纳甲筮术,成为后来至到今天算卦者皆以为之的算卦工具。

    《京氏易传》下卷中说:“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巳,艮况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阴阳,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

    京房将六十四卦里每卦配以十天干,因为甲为十天干之首,故称为纳甲。“六位配五行”实为六爻与十二地支相配。这样将“卦”系统与天干地支配应起来,自此把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纳入“八卦”分宫卦系统中。

    我们已知《左传》记述的筮例中还没有引入阴阳、五行、干支、一说(《左传》的筮例中,虽然到春秋末期,出现赵鞅的家臣及卜史,占筮时说“遇水适火”或“是谓沈阳”的说法。已经把“五行”与阴阳运用到解卦中去。但先秦的“八卦”筮术的基础架构是“八卦”取象),那时的筮卜是按“八卦”取象,在筮出来某一卦时,看内外卦(即卦画符号的八卦之属)中的是“八卦”中的何卦,而根据其卦的取象来附会人事吉凶(或叫“比类联想”)。春秋时期是按八种自然现象,即乾为天,坤为地,巽为风,震为雷,坎为水,离为火,兑为泽,艮为山这八种物象来进行比类联想人事筮问上的吉凶的,还没有阴阳五行的说法。到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说逐步的发展起来,《系辞》里更是凸显了阴阳学说,但还没有五行之说,到《说卦》虽有五行的分配于“八卦”,但还没有把五行捋顺。到汉时五行学说发荣,自此,阴阳五行成为“中国人的思想律”。自然占筮术更是离不开阴阳五行,离开了阴阳五行,“八卦纳甲筮法”就无法成立。

    在春秋时期最早的记录五行是《左传·文公七年》里记载:“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这虽不单是说五行,但已有了水,火,金,木,土这种排列。《尚书》里有一篇“洪范”文章,其中对五行性质有了一个详细的论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爱稼穑,润不下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是《尚书》里“洪范”篇对五行性质的最早论述,但“洪范”篇被认为是伪文,就失去了产生时间的真实性意义。

    从战国晚期到西汉前期是五行配时空的发展时期。从各家政治学说的书籍上看,五行与时空的配属关系,皆以木,火,金,水分属春,夏,秋,冬四季与东,西,南,北四方。而对“土”位居中央,各家所论皆相一致,但对土主何时节有不同说法。

    如《管子·四时》里说:“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骨……是故春三月以甲乙之日发五政。”

    “南方曰月,其时曰夏,其气曰阴,阳生火与气……中央土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出风节,土益力,土生皮肌肤,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实辅四时,春嬴育,夏养长,秋聚收,冬闲藏……是故夏三月以丙丁之日发五政。”

    “西方曰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阳生金与甲……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发五政。”

    “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木与温……是故冬三月以壬癸之日发五政……。”

    又如《吕氏春秋·十二纪》里对五行与时空的配属关系。

    “孟春之月……其曰甲乙……盛德在木……”

    “仲春之月……其曰甲乙……”

    “季春之月……其曰甲乙……”

    “孟夏之月……其曰丙丁……盛德在火……”

    “仲夏之月……其曰丙丁……”

    “季夏之月……其曰丙丁……中央土,其曰戊巳,其帝黄帝,其神后土……”

    ……

    《吕氏春秋·十二纪》里的四季配天干、五行与《管子》里配属相同,而论述的四时内容也基本相同,是根据阴阳五行构建的一年内施政纲要。而《礼记·月令》里的内容与《吕氏春秋》里十二月纪内容相同,不知是谁编汇谁的文章。这三个文献典籍里的对“土”皆言“中央”之位。但掌令何时,并不十分明确。不过在《吕氏春秋》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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