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大发现》(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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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大发现》(五) (第2/5页)

“上六曰”。由此说明那时的《周易》文本,还不是以“六·九”数字做“爻题”的文本。

    我们再把《左传》里引用《周易》一书的文句例子,如同引用《诗》与《书》那样,直接用于阐明事理的例子列举如下:

    ①《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②《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③《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④《左传·昭公元年》:“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

    ⑤《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⑥《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赵简子问于史墨曰……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

    从以上《左传》里引用的六个例子来看,其中五例是引《周易》一书的内容,并直接点明《周易》一书的名称。而其中一例应是“易卦”(《连山》或《归藏》)书的引用。

    无论《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或是引用《周易》文辞以阐明事理。其称法都是一样的,即都是“某之某曰“的格式。

    如筮例:《哀公九年》:“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

    如引用:《宣公十二年》:“《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

    《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和《周易》有之,虽然是两种用途,一种是在史巫手里,当做卜筮之书,而在上层士大夫手里,把《周易》无疑当成同《诗》、《书》那样,被当做经典书籍看待。虽然两者把《周易》用途不同,但称谓的格式是相同的。两者小有区别,在于“筮之”与“有之”的区分。无论是“筮之”与“有之”,而表述的内容格式,无疑表明了当时两者使用的《周易》是一种文本。因《左传》是传《春秋》史,其“筮之”的卜筮,与“有之”的引用之事,均是发生在春秋时期,故我们把这时出现的与今本《周易》不同的格式内容,称为“春秋《周易》文本”。

    那么春秋时期,《周易》又是怎样的一种文本格式呢?

    由《左传》一书记载引用《周易》一书文句例子,可以再现《周易》文本格式来。特别是可通过《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所引用《乾》里凡带“龙“的句子内容及称谓,由此再现春秋《周易》文本的内容格式。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根据这里的说法,我们由此再现《周易·乾》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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