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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五十二) (第1/3页)
五十、《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鼎》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巽下离上)鼎: 郑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体《乾》、《兑》。《乾》为金,《兑》为《泽》,《泽》钟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养人,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谓之鼎矣。 “元吉,亨。” 虞翻曰:《大壮》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进上行,得中应《乾》五刚,故“元吉,亨”也。 初六:鼎颠趾, 虞翻曰:趾,足也。应在四。《大壮》、《震》为足,折入大过。大过,颠也。故“鼎颠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虞翻曰:初阴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兑》为妾,四变得正成《震》。《震》为长子,继世守宗庙,而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无咎”矣。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虞翻曰:二为实,故鼎有实也。《坤》为我,谓四也。二据四妇,故相与为仇。谓三变时四体《坎》,《坎》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历险,二动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虞翻曰:动成两《坎》,《坎》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初四变时,《震》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乾》,故“其行塞”。《离》为雉,《坎》为膏。初四已变,三动体《颐》。《颐》中无物,《离》象不见,故“雉膏不食”。 “方雨,亏悔,终吉。” 虞翻曰:谓四已变,三动成《坤》。《坤》为方,《坎》为雨,故曰“方雨”。三动亏《乾》,而失位悔也。终复之正,故“方雨,亏悔,终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 虞翻曰:谓四变时《震》为足,足折入兑故“鼎折足”。《兑》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则公餗覆。言不胜任。象入大过死,凶。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凶”。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体,犹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谓调阴阳,鼎谓调五味。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倾败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案:餗者,雉膏之属。公者,四为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虞翻曰:《离》为黄,三变《坎》为耳,故“鼎黄耳”。铉谓三,贯《鼎》两耳。《乾》为金。故“金铉”。动而得睚,故“利贞”。 干宝曰:凡举鼎者,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贵,中之美也,故曰“金铉”。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虞翻曰:铉谓三,《乾》为玉铉。体大有上九:“自天佑之。”位贵据五,三动承上,故“大吉,无不利”。谓三亏悔,应上成《未济》。虽不当位,六位相应,故“刚柔节”。《彖》曰:“《巽》,耳目聪明”,为此九三发也。 干宝曰:玉又贵于金者。凡烹饪之事,自镬升于《鼎》。载于俎,自俎入口。馨香上达,动而弥贵,故《鼎》之义,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饪,不失其和。金玉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贤,天王圣明之象也。君臣相临,刚柔得节。故曰“吉无不利”也。m.zwWX.ORg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鼎》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五家,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内容最多。 看着虞翻的注释就烦,说着也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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