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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六) (第2/4页)
中也”,这说法就是所谓的“义理”,是对《周易》经文意思的注释。这就是“象数派”注释里也有“义理”。 而干宝对“小狐”的注释是,直接通过八卦里《坎》卦取象为“狐”。 《易经》内容里的《说卦传》里对《坎》的取象并没有“狐”一说。如《说卦》:“《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不知干宝是从何处得来的“《坎》为狐”的说法。但干宝注释,也是以“象数”去穿凿附会。 而李鼎祚汇编“《说文》曰:汔,涸也”的说法,这应是注释“汔”字意,而并不是针对《未济》里的“汔”字作的解释。《说文解字》类似于后来的字典,而不是“易学”。 我们再看虞翻对“濡其尾,无攸利”解释是:“《艮》为尾。狐,兽之长尾者也。尾谓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无攸利,不续终也"”。 这虞翻依然是通过“象数”去穿凿附会这一句子内容。不过上面虞翻是通过《否》卦里的互卦《艮》取象为小狐,这里是又按《艮》卦取象为“尾”,这前后是否矛盾呢?小狐有尾巴,但狗也有尾巴。 最后是李鼎祚“案”说:“刚柔失正,故《未济》也。五居中应刚,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济。水既未涸,而乃济之。故尾濡而无所利也。” 这里李鼎祚说的“刚柔失正,故《未济》也”,与虞翻说的“六爻皆划错,故称《未济》也”是一丘之貉。李鼎祚同样是以“象数”而穿凿附会这所谓的卦辞内容。 我们再看对所谓“九二”爻辞“曳其轮,贞吉”,所汇编的两家注释。 姚信的注释是:“《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处中而行,故曰"贞吉"”。 而干宝注释是:“《坎》为轮。《离》为牛,牛曳轮。上以承五命,犹东蕃之诸侯,共攻三监,以康周道,故曰"贞吉"也。” 这两家皆属“象数派”,而注释“曳其轮,贞吉”皆以“象数”穿凿附会。不过虞翻以《坎》卦取象为“轮”,通过爻位爻画不同而附会“曳其轮”。而干宝则从《离》卦取象为“牛”,就联想到“曳其轮”。 看这种注释既好笑,又好玩。好笑的是那种通过八卦取象而说《周易》文辞内容,是个愚蠢无知;好玩的是那种通过八卦符号象形而附会所注释的文辞之意,犹如游戏般的玩儿。如姚信注释的“《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 这正是通过所谓本卦里的八卦之《坎》卦取象为“轮”,而穿凿“曳其轮”里“轮”的说法,这是以“象数”里八卦取象而穿凿附会,这就是可笑之说。 “两阴夹阳,轮之象也”,这是姚信通过八卦里《坎》卦符号三画里两阳爻包一阳爻形象,所认为象车轮那样的说法,这岂不是玩耍儿戏吗!姚信又通过卦爻位之说,而附会出“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这般转轴子的文字游戏说法,岂不是既好笑,又好玩吗? 而干宝同对这句文辞的注释,与姚信的说法是个大差不差,只是干宝又引用史事而穿凿其中。 而“曳其轮,贞吉”在《周易·未济》文里并没有那么复杂,就是一句比喻,意是“大车牵引着车轮,车子就正确的行驶向前”来比喻有了正确的方向,前途吉祥的道理。 3、附录: (1)附录《周易·未济》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周易·未济》原创文本格式 ()未济,亨。 小狐讫济,儒其尾,无攸利。儒其尾,吝。曳其轮,贞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②《周易·未济》春秋文本格式 ()未济:亨。小狐讫济,濡其尾,无攸利。 ()睽:濡其尾,吝。 ()晋:曳其轮,贞吉。 ()鼎: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蒙: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讼: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解: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③今本《周易·未济》内容格式 ()未济:亨。小狐讫济,濡其尾,无攸利。 初六:濡其尾,吝。 九二:曳其轮,贞吉。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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