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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 董璜不想回凉州 (第2/2页)
两人相约比试这一次出征他们的斩首数量,杀气十足。 最后一个离开的是董璜,刘备准备离开的时候,精神小伙儿董璜刚好解手出来,碰上了准备离开的刘备,刘备便顺路捎他一段。 回去的路上,刘备和董璜聊开了。 “这一次出征,你的叔父可是破虏将军的职位,比我的职位高,你想不想跟随你的叔父作战?如果想的话,我会帮伱联络。” 董璜连连摇头。 “我现在是您的部下,不是叔父的部下,叔父有自己的部下,不少我一个。” “那就好,我还担心你凉州出身,和我们这些人相处不来呢。” 刘备笑着拍了拍董璜的肩膀:“看上去,这些日子你好像还挺开心的?” “确实。” 董璜咧嘴笑道:“我一开始也以为我会水土不服,没想到并没有,叔父那边倒也不是不好,就是天天打打杀杀,跟随您之后,我才感觉天天打打杀杀也挺累的。” 刘备笑了笑。 “是吗?我还以为你从小长在那样的环境里,会更习惯那样的粗旷的生活,反而对雒阳的生活会有诸多不适应。” “看见了雒阳人的生活,我才感觉到以前自己活得都不像是个人。” 董璜苦笑道:“咱们凉州人很小的时候就舞刀弄枪见血了,别说我们男儿,就算是家中女子,我的那些姊妹,那也是常年舞刀弄枪的,还要专门练习射术,以防随时可能和羌胡打起来。 自打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是抱着一口刀睡觉的,白天黑夜不能和自己的刀分开,大人都教导我们,忘了吃饭都不能忘了擦刀,随时都要保证拔刀就能打仗,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羌胡劫匪什么时候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有些时候吃饭,吃着吃着羌胡来了,一家人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就立刻拔刀出来准备打仗,好不容易杀退了羌胡劫匪,回来一看,饭菜都凉了脏了,不能吃了。 有些时候睡觉睡着,羌胡来了,我们又是拔刀出来准备打仗,鞋子都来不及穿,光着脚和家中长辈一起结阵,他们退走之后,我们的脚底都被磨破了。 我们家还算是好的,一直没怎么死过人,家中亲朋有的人家一次战斗下来,人死了一半,刚刚还在吃庆贺团圆的饭,仗打完了,直接摆盘祭祀,都不用生火做饭了。 后来叔父做了大官,咱们家也跟着富裕起来,但还是天天舞刀弄枪骑马打仗,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是闭了眼就睡觉,睁开眼睛就是打仗,杀呀杀呀,好像永远都有杀不完的敌人。 到了雒阳之后,也是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意识到我其实不用每天都抱着我的刀睡觉,就算把刀放在床底下,放在外边,都不用担心半夜有羌胡突然杀过来要我的命,现在这日子过久了,我还真不想回凉州了。” 这个精神小伙儿显然是对着刘备敞开心扉了,说的尽是自己的心里话,脸上带着不堪回首的表情,连连摇头,似乎很不愿意谈起这些幼年经历。 听到他说的这些话之后,刘备也是十分感叹,因为之前他并未听说过凉州人的日常生活。 他万万没想到,凉州人的日常生活环境居然真的是这般的恶劣,居然就真的是这般的没日没夜的徘徊在战斗与生死边缘。 不单单是成年男子,妇女儿童都要舞刀弄枪学习射术,以备随时打仗。 长久在这样的环境下挣扎求生,见惯生死,刚刚还在吃饭,转眼就要吃席。 长此以往,也难怪凉州人多不讲究情谊,而更加看重利益,因此为中原人所看轻。 在这种生存都成问题的地方,讲究情谊确实比较不符合实际。 说到底,生存才是人类的第一需求。 (本章完)御炎的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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