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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所以说任务呢?(6K字) (第4/4页)
劈过这种木头。 真是怀念啊...... 咔—— 劈断一根木柴后。 徐云瞥了眼远处撅着屁股洗土豆的威廉·汤姆逊,假装随意的对威尔说道: “威尔先生,你们这次打算到哪儿去?” 威尔为了照顾徐云这个‘残疾人’,他干的活要更多一些,闻言抹了把汗,说道: “去伦敦。” “伦敦?” 徐云故作诧异的一挑眉,好奇道: “你们也去伦敦吗?” 威尔点了点头,再次将一根木柴挪到面前,咔嚓一声将其劈成两段,同时嘴上道: “乡下的地这些年收成不好,我打算去伦敦碰碰运气。” “听说这些年远洋贸易很缺人手,如果能混个工作,总比种地要好一些。” 威尔身上的乡土气息非常浓郁,徐云很自然便相信了这个路人角色的说法,随后他话锋一转,忽然问道: “那么汤姆逊先生呢?” “汤姆逊先生啊?” 威尔摇了摇头,将斧头放下匀了口气息,答道: “他的话我就不了解了,我只是听说他好像是要去伦敦投奔某个很出名的老教授吧。” “我父亲和汤姆逊先生的爷爷认识了许多年,两家人的关系很好,就把我托给他了。” 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心中闪过了一丝明悟。 威尔这个乡土气息浓郁的少年大概率和自己任务无关,多半就是个类似张三那样的路人,顶多顶多就是谢老都管那裆。 而光环呢,又不可能无缘無故的把自己放到汤姆逊身邊——毕竟这位可不是啥大白菜。 因此很明显。 自己此次任务的目标,应該就是威尔口中那位汤姆逊要投奔的大人物了。 因此只要能确定如今的年代,便可以完全筛出这个目标。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问道: “威尔先生,汤姆逊先生居然能结识伦敦的教授?他看起来也不大吧,有三十了么?” 徐云这招是从某本历史小说里学来的声东击西法,假意问的是前者,实际上的重点却在后头。 果不其然。 威尔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浓眉大眼的老实答道: “我不是说过了么,汤姆逊先生的过往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没超过三十——我爸爸说他今年才二十四岁呢。” 徐云闻言,心中顿时一凝。 二十四岁? 如果没记错的话。 威廉.汤姆逊是1826年生人,加上这个年龄..... 考虑到周岁之类的问题,比较宽泛点说,现在应该是1849-1851之间? 而这个时间伦敦有名并且和威廉.汤姆逊有关的老教授,无疑要首推亚当·霍普金斯了。 说起霍普金斯,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到‘根据霍普金斯大学的报告显示......’这个梗。 不过那所霍普金斯大学是由约翰斯·霍普金斯建立的,和亚当·霍普金斯没啥關系。 亚当·霍普金斯是剑桥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也是19世纪很有名的地质学家和数学家,带出过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两位大佬。 此人的年龄如今应该在60岁上下,无疑符合‘老教授’这个描述。 虽然他的名声在科学史上不算特别显赫,但能带出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也足以判断此人的能力非同寻常。 况且名声不显,不是正符合光环的特性之一吗? 因此很明显。 这次的任务目标,必然是亚当·霍普金斯! 如果不是,他罗峰当场就把那把斧子吃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优势在我! ............. 注: 起点崩了一下,我还以为发不出来了呢新手钓鱼人的走进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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