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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劫胡 (第1/2页)
丁队正当即激动起来,此前看到的那两个中毒而亡,不,隐疾发作而亡的马匪,他便猜到这位李公子即便不是什么奇人异士,多半也差不离。 “招!招!当然招!你若到我千雉军,本队正替公子作保!” 普通军士绝对办不到像这般毫不费力的解决掉两个悍匪。 即便没有那些厉害的手段,光凭着牛车上那些装满财宝的包裹作投献,无论哪一支边军都不会拒绝,顺便捡点军功,升个像他这样的小队正更是轻而易举。 极少有奇人异士愿意加入军队,他们宁可接受富家大户的供奉,过着安逸的生活,也不愿意跟着大头兵们一起喝西北风啃沙子,尤其是兵战凶危,刀剑无眼,稍不小心便会有性命之忧。 莫说临时,哪怕只要有这样的人物肯来撑门面,任何一支军队都会热烈欢迎。 “那就有劳了!” 李小白没想到竟然这么顺利就得偿所愿,他笑着拱了拱手以示谢意。 牛车上那几只装满财物的包裹也算是借花献佛的敲门砖。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时候战时消耗甚至还远远没有其他意外损失消耗的多,运输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非战时,大军自然不会平白养着庞大的运输队伍,但是一旦开战,粮草就需要源源不断的送往前线,或者紧随着大军的脚步推进,这就需要从民间募集,人力,力畜和大车一个都不能少,多多益善。 “进了我千雉军,咱们就是兄弟,哈哈,你可以叫我老丁!兄弟!” 遇到这么一个畅亮的公子,丁队正显得异常高兴,不仅贡献大笔资财报效国家,还敢赴沙场,为国效力,这般豪气和勇气不愧是大武朝的好男儿,纯爷们儿! 若是能够点赞的话,这位丁队正非给小白同学点上九九八十一个赞不可。 “丁队正,不,老丁,可以唤我小郎!” 不是小三,不是小白,只是小郎,李小白有意为自己正名。 “好,好,小郎,大家伙听到了没有,从今天起,小郎就是我老丁的兄弟!” 丁队正一声大吼,立刻引来了后面骑兵们的热烈回应。 “小郎兄弟!” “小郎兄弟!” …… 这般招呼声不绝于耳。 有了从马匪那里得来的九只装满财物的包裹,丁队正一行征集力畜与大车的行动变得顺利了许多。 百姓们并未吃亏,捧着高出市价不少的赎买财物,欢欢喜喜的让出了自家的骡子、挽马、犍牛和车辆,骑兵队伍很快膨胀了十多倍,更有一些跃跃欲试的青壮加入进来,一边充当民夫,一边寻找吃兵粮的机会。 寻常百姓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黑后除了男女那档子事外,再无多少其他娱乐活动,因此家里有四五个娃,甚至大大小小一长串,更是完全稀松平常。 照惯例,长子继承家业,女子及笄后嫁人,其他几个儿子就得自己想办法自谋出路,除了务工或给铺子里当学徒外,当兵吃粮也算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至于分家,那是大户人家才有的事情,穷家小户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哪里有什么资产可分。 千雉,在这里可不是一千只野鸡的意思,而是形容城墙高大,作为一支边军的名字倒也恰如其分。 为什么不用千雉之上的万雉,那是因为万雉是借指王城,用在军队身上就有些不伦不类,这里又涉及到王小毛的妈妈有三个儿子的脑筋急转弯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 短短两天的功夫,丁智这一队便超额完成了征募任务,带领着浩浩荡荡的牲口和大车赶回碎叶城以西八十里的大营所在。 三百多头牲口与两百辆大车还没等靠近千雉军大营,队伍前方便被拦了下来。 一支声势浩大的队伍出现在千雉军大营附近,想不引起注意都难。 顺利完成了原本正犯愁的艰巨任务,骑在战马上的丁队正意气风发。 “向大营通报,说我老丁回来了!” 李小白贡献的财物还剩下小半,若非五十来骑已经无法再照看更多的力畜与大车,他或许还会再“扫荡”几个庄子。 得到通报的营门守军确认来者是丁队正的人后,便拉开一排排拒马,将营门缓缓开启。 “准备入营!所有人不准乱跑!小心你们的脑袋!” 丁队正大手一挥,后一句“所有人”是针对那些青壮。 光凭骑兵队的有限人手是不可能将这支规模浩大的力畜与大车队带回大营,招募青壮在所难免,不过这些青壮可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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