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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三诗一印 (第1/2页)
众人看着挺立大堂正中的沈琦,只觉得一阵难以言表的腻歪。金线锦袍,金戒指,纯金束发冠笄,脖子上挂着一块巴掌大的镶金白玉牌,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铜臭。 沈琦来到大堂,众人很自觉地散开了一些,一方面是因为珠光宝气太逼人,参加诗会的大多都是寒士,平素向来视黄金如粪土,而今这么大一坨粪土滚至眼前,实在难以忍受。另一方面,沈琦叫嚷了一声笔墨伺候,自然也需要宽敞些的地方书写诗文,想要看笑话的寒士们自然要成全。 诗会原本无需比试者亲自提笔书写,若是当真上佳的诗词,自会有二楼那几个老者记录,而一些不算出彩的诗文,自然也就不必浪费笔墨,因此烟雨楼并未在大堂内准备笔墨纸砚,但既然沈琦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烟雨楼也只好满足,谁会跟一个城主府的傻儿子计较呢。 一名小厮抱着笔墨纸砚来到沈琦身前,脸上写满丑人多作怪几个字,懒懒散散地将白色的宣纸铺在桌上,啪地一声拍下砚台,狼毫笔一扔,不咸不淡地道了一句,“笔墨伺候好了,您请吧!” “什么态度!”沈琦重重地哼了一声,“今时今日像你这般服务客人的,就算是再怎么兴隆的生意也只会越来越差,赶明儿我就让烟雨楼的老板把你的三条腿都打断,撵出门去!” 站在不远处的师堰见小厮两股战战的模样,微微皱了皱眉,帮腔道,“沈公子,今日诗会本是其乐融融的盛举,莫要为了一点小事影响心情,还是专心写作,以诗服人吧!” 这话说得极为巧妙,尤其是以诗服人四个字,令沈琦不好再与小厮计较,只得摆摆手,呵斥小厮退下,拿起桌上的狼毫笔握在手中,姿态犹如握着一支木棍般粗狂,闭目沉思。 小厮向师堰投去感激的眼神,而后便擦着冷汗慌忙离开。 经此一遭,许多人都对师堰更加钦佩,看向沈琦的眼神更加厌恶,三三两两叽叽喳喳地嘲讽沈琦小肚鸡肠,连笔都不会握,遑论是写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都等着看沈琦接下来会如何出丑。 人都是喜欢凑热闹的,随着沈琦沉思的时间越来越长,四周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参加诗会的风流才子,就连本该在门外揽客的龟公也凑到近前,与一些熟络的姑娘闲聊打趣。 二楼十三号甲等座内的申小甲端着一盘辣卤牛肉,提着一壶清酒,起身走到栏杆前,一边饮酒吃肉,一边观看下方的好戏,忽地瞥见方才沈琦走过的地方有一行焦黑色的脚印,蹲下身子,用食指抹了些许黑渍放于鼻前,轻轻嗅了嗅,低声沉吟道,“白天在纱比街居然没注意到这一点,莫非是那家伙洗完澡后慌张换上的……” 晏齐也端着酒杯走到栏杆前,盯着蹲在地上的申小甲,纳闷道,“看什么呢?” “没什么……”申小甲从怀中取出一张白帕,抹了抹地上的黑渍,揣回怀里,直起身子,指了指一楼大堂,意味深长地笑道,“楼下的场面才好看,真真是一出跌宕起伏的大戏!” 晏齐盯着大堂正中央的沈琦,满脸羡慕道,“有钱真好啊,我要是像他那么有钱,一定穿得比他还要风骚,身上起码戴着两座宅子的金银珠宝……”又扭头看向师堰,摇了摇头,“这人心思深沉,从他最开始对云桥姑娘发问便已经想好了接下来的几步,抢在那傻子前面作诗实在阴险,方才那番话更是诛心……好算计啊!” 申小甲抿了一小口清酒,目光始终停留在沈琦身上,嘴角噙着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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