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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尘埃落定 (第1/2页)
大殿之上,原本有些嘈杂的文武百官,随着绿柳的声音落下,却反而没了声音。 众臣齐刷刷的望着殿中,脸色灰败的石璞和金英,目光中带着无比的惊怒。 行贿受贿,不是什么稀罕事。 虽然朝廷一再下禁令,但是自从仁宣之后,人情往来走动,已经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 然而到了三品以上,这些事情就少的多,相互赠礼,更多的是出于礼节需要。 毕竟,每一个三品大员,无论在朝堂还是在地方,都算是举足轻重之辈。 要提拔一个这样的官员,必要有扎实的政绩支撑。 金银财帛之物,最多算是锦上添花。 所以通常情况下,三品以上的官员,即便是被查实了有行贿之举,也不至于动摇根基。 罚俸申斥是最常见的事情,如果闹得比较大,罢官回乡思过,过上几年,也不是没有重新启用的可能。 但是,这也要分谁! 七卿乃是国之重臣,文臣当中的顶点。 石璞作为工部尚书,不仅行贿,而且是向一个宦官,这就不得不让一帮朝臣感到愤怒了。 这也是石璞和金英两人,竭力否认曾私下见面的原因。 这次廷鞠之上,俞士悦先是坐实了石璞曾经向王振送礼的事实。 虽然没有实证能够证明,那是为了谋求工部尚书之位。 但是同样的,石璞所谓的侵地一案,也未必就能取信于所有人。 然而此案尚未尘埃落定,就又闹出了石璞行贿金英的事情。 就如俞士悦所说的,三法司的确没有实证,证明石璞给王振送礼是为了谋求工部尚书之位。 但是,有绿柳的证言在此,石璞行贿金英,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工部尚书之位。 这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俞士悦转过身,对着御座躬身一拜,道。 “陛下,工部尚书石璞,行贿王振一案,尚有疑点未明,但是其行贿金英,以图打压异己,保全官位,事实清楚。” “由此倒推,既然石璞能够为保官位,去向中官行贿,那么极有可能,其向王振所赠财物,亦是用于谋求工部尚书之位。” “石璞身为朝廷命官,七卿重臣,私自结交中官,内外勾连,阴行贿赂之事,干涉朝廷铨选。” “臣承陛下旨意,主持廷鞠审问,然石璞却堂皇立于御前,巧言善辩,数度欺君罔上,毫无悔改之意。” “此案已明真相,臣请陛下削去石璞官职,拿入诏狱,命三法司详审其罪,勘定刑罚,以正视听。” 所以说,不全按律法来审案,也是有好处的。 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俞士悦这种所谓的“倒推”,无疑是在渎职。 但是廷鞠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最大程度的将朝议在审讯当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就如此刻,俞士悦压根不用去费心思找石璞谋求工部尚书行贿的实证,只需要证明,他为保官位,向金英行贿。 那么朝臣们自然会认可他的这种“推论”。 只要有朝议的认可,那么不管有没有实证,那这就是无可辩驳的真相! 至此,廷鞠上,三法司的活算是告一段落。 真相既然已经查明,接下来就是一帮老大人的舞台了。 最先出面的是吏科给事中张固,他是吏科如今的掌事给事中,这件事情涉及到铨选的公正,正是他的管辖范畴。 “陛下,臣以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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